眼下,铺设地板已成城市家庭习以为常的事情。然而,一不留神落入消费陷阱,也着实令人烦恼。日前,记者采访了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冯安祥,他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地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注意商场中的“陷阱”。他说,一些商场为了铺位出租利润,允许无营业执照、无地板生产许可证的业户进场,销售质差又无售后服务保证的产品。为此,消费者在购买地板时,一定看准经销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地板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经营地板的能力。
二是小心质检报告中的陷阱。冯安祥提醒,质量检验报告凡不是原件或没有质检部门确认的印章,消费者都应留神;再有,经销商出示的质量检验报告,必须是当下批次的。
三是提防产品宣传中的陷阱。遇见用虚假荣誉证书,抬高企业和产品,并夸大产品性能的,消费者都要当心;对以国产地板冒充进口产品,以普通产品冒充名牌产品的,消费者不仅要看证书颁发单位,还要看进口报关单,更要看产品本身质量。
四是留意售后服务中的陷阱。遇见所谓送货上门,消费者要留神。因为有的只送到大门口,入院、上楼都要再加费用。另外,有的售后服务名为免费保养地板,实为推销地板蜡、地板油精,而且价格往往远高于市面价格。为此,消费者在购买地板时,就要弄清购销合同中的具体内容,注意收费与免费的范围。
五是当心合同中的陷阱。他说,一些不法经销商销售地板时使用不规范的合同,制定一些霸王条款。例如,解释权在厂商;三十日内自由退货,却不说明是退定金还是退货款。为此,消费者在与经销商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各项条款内容,不应盲目签字、交款。
六是警惕安装中的陷阱。冯安祥介绍,安装陷阱往往体现在以让消费者省钱为名、帮助消费者另找安装工程队等。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推卸责任,让消费者投诉无门。为此,冯安祥提醒,目前按照行业要求,谁的产品由谁负责安装,正规的企业都应有自己的安装队。如果没有,消费者就不要购买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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