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要考虑的细节问题是非常多的,其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利益,因而要特别注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2008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但工作期限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原则发给职工。
3、超过6个月但是没有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那么给予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4、职工月工资超过单位所在地的前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以上的,补偿金为职工月工资的三倍,最高补偿年限是12年。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无过错)的,2008年1月1日前后的工期可分别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求经济补偿。
6、2008年1月1日之前,可领取1个月的工资,2008年1月1日起,可获得半个月的工资。
员工离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1、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同事,当你有离开的想法。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抱怨说他下班后不想做,第二天领导打电话给他说。在设定出发日期之前建议谨慎。若不走,全公司都知道,骑虎难下。
2、正规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不需要领队同意,时间合适就可以直接去。
3、不要被领导的升职吓倒,大多数人被留住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到合适的继任者。既然你有离开的计划并且你已经完成了你需要做的事情,那就加强你的内心吧。
小编总结: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离职补偿标准需有一个大概,避免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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