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1主体结构
a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b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
c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d2.1.1条的有关规定。
e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
f外墙不得渗水
2屋面
a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b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c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3楼地面
a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b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c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4装修
a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b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c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d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e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f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g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5电气
a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Ω/KV。
b应按套安装电表或予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c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d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要求。
e电梯应能准确地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f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g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6水卫消防
a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予留表位。
b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c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瓷管、璧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d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e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f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GBJ45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7采暖
a采暖工程的验收时间必须在采暖期以前两个月进行。
b锅炉、箱罐等压力容器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不得有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缺陷。安装完毕后,必须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签证。
c炉排必须进行经12h以上试运转。炉排之间、炉排与的炉铁之间不得互相摩擦,且无杂音,不跑偏、不凸起,不受卡,返转应自如。
d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精确,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控制阀门应开关灵活。
e炉门、灰门、煤斗闸板、烟、风档板应安装平正、启闭灵活,闭合严密,风室隔墙不得透风漏气。
f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管沟大小及管道排列应便于维修,管架、支架、吊架应牢固。
g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规定。
h锅炉辅机应运转正常,无杂音。消烟除尘,消音减震设备应齐全。水质、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环保要求。
i经过48h连续试运行,锅炉和附属设备的热工,机械性能及采暖区室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附属工程及其它
a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第二章第b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
c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房屋和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e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f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
g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h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9质量问题的处理
a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
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b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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