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姐在南京工作几年了,她在南站地区租的房子50多平,但房子太老,住得不舒服。郑小姐几次要求装修房子,但房主总以房子太老没有装修价值为由不愿给装修。郑小姐打算自己装修,但不知道怎样装才能省钱,装修之后怎样与房主交涉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签长期合同至少3年
中介公司的丁小姐表示,这样的情况很多,想给租来的房子装修的租客多数都是长期租住,那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把有关装修的内容写进去。
首先要求房主降低房租来分担装修费用,因为毕竟装修最后受益的还是房主。
其次一定要签长期合同,至少3年。这样装修费用分担到月租金里,保护自我利益。防止房主中途收回房子。
丁小姐告诉记者:“虽然合同中都标明‘如果收房提前一月通知’,但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房主想卖房子,合同未到期,收房也得不到法律支持。”
装修要“活”不要“死”
对于装修的费用和方法,业内人士表示,尽可能多的装活的东西,将来可以带走仍可以使用,必须安装死的部位尽量选择便宜漂亮的材料。
地板:可以选择够厚度的实木地板,这样将来如果搬走,只需将地板表面打磨一下仍可使用。
橱柜衣柜:橱柜和衣柜不要打造,而购买整体产品,这样将来搬家就可以非常容易地带走了。
洁具窗户:一些洁具和窗户,都要尽可能选择款式漂亮但价格低廉的产品,因为毕竟使用时间有限。
墙壁:墙壁不要贴壁纸,而用乳胶漆,因为壁纸价格高,而且不能带走。
业内人士表示,总体的思路是尽可能多装“活”的,少固定“死”的在房间内,这样即使几年就搬家,损失也会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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