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消保委发出2006 年第9号消费提示:《家具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家具的向导,提醒市民购买家具时索要《家具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家具。
据了解,市消保委受理了一起因缺乏《家具使用说明书》引发的消费投诉。一位消费者在2005 年10月购买了一张大理石茶几。消费者因用湿布擦拭不掉大理石台面上贴着的产品标鉴,就选用其他方法进行清除,不料台面被刮花。消费者与家具商场在如何承担相关责任的问题上各执一词。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未告知正确的家具保养及使用方法,由此造成的台面划
痕,责任不应当归消费者。家具商场认为,台面被刮花系消费者清除标鉴的方法不正确所致,责任应当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市消保委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家具商场没有履行经营者应当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的法定义务。经过调解协商,家具商场已为消费者更换了台面。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具要做到三点:一是切记索要《家具使用说明书》。根据国家规定,自2005 年10月1日起,家具经营者在出售家具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二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根据规定,《家具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家具的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家具甲醛含量、主要成分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根据《家具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家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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