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添项目预算被超支 装修旺季谨防低价陷阱

金九银十被称为购房旺季,进而带动了凉秋寒冬的家装旺季。对于新业主而言,家装与购房一样是件大事,将自己的新居装修得舒适漂亮也是业主无一例外的追求,然而,面对目前鱼龙混杂的家装市场,也有不少业主因缺乏经验而陷入家装市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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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市民发布今年的第六号警示。根据消费会的统计数据,近几个月以来,关于家居装修方面的投诉明显增多,其中以合同不明、质量争议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占大多数。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尽量明晰各个细节和项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

私添项目 家装预算“被超支”

为了给自己的新家找一个性价比高的装修公司,家住东区的吴英(化名)带着新居的平面图找了数家装修公司。在反复的“货比三家”之后,她选定了中山市内某家装公司给出的平面设计方案。当时,该装修公司给出的预算是75000元,吴英表示可以接受,便向该装修公司交付了3000元定金。

然而,正当吴英等待装修公司“开工”的时候,她却接到了由该公司发来的新报价单。吴英发现,新报价单称之前的装修估价少算了其中一个房间,现需要“重新估价”,而最终方案预算高达12万元。

多出45000元的预算大大超出了吴英的承受能力,她表示,无法接受后来的“重新估价”结果,于是提出退款要求。然而,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协议;经消委会调解无效后,吴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独有偶,业主林强(化名)遭遇了与吴英同样的“变价”事件。据了解,林强本与中山市内某装修公司签订了正式的装修合同,当时合同约定装修总费用为75000元。合同还约定,如在装修过程中新增工程项目,装修公司必须报价,经双方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

按约定,开工之前,林强向该装修公司预付了54800元的装修费用,随后装修公司也如约开工。然而,正当林强以为装修事宜都“驶向正道”之时,意外发生了。在未经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装修公司任意增加工程多达5项,太高工程造价的项目更是多达15项,原本75000元的预算陡增至126000元。林强称,针对这一问题,在双方交涉协商过程中,装修公司态度强硬,要林强接受这一“变局”。

消费警示:

不要被“低价装修”所诱惑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两个案例中,由于装修预算不透明,预算时一个价格,实际收取又是另一个价。一些不诚信的家装公司,先用低价把消费者吸引进来,再在装修过程中逐渐增项。

例如有的装修公司把一个项目拆成几个项目分开计价,如墙面涂料拆成墙面清理、刮腻子、磨平、再涂料;水管安装拆成暗埋管道、水龙头、热水、冷水管分开计价,通过分拆项目,实际价比预算价大大增加,致使消费者叫苦不迭。

因此,消费者要尽可能多了解装修知识和信息,仔细查看装修公司提供的预算。一个负责任的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预算资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详细说明所有项目的制作方法,并且不使用含糊不清的字眼;标明所有建材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等;详细列出所有材料的单价、用量、面积、总价等。

案例二

层层转包 装修质量问题多

家住石岐区的毕威(化名)则因家装质量而伤透脑筋。今年6月份,毕威再三衡量之下,选择了中山市某知名家装公司为新居装潢,双方就工程预算问题以5万元达成协议。

然而,待装修工程进行到一半时,毕威却发现装修效果并未达到预期。“除了铺设抛光砖质量问题之外,还存在各种各样的小问题。”于是,毕先生多次向该装修公司的工程监理投诉,但是工程监理坚持公司施工的质量没有问题。

忍无可忍之下,毕威向装修公司方面提出,余下的油漆工程由他自己负责,剩下油漆工程将按实际计价从预算中扣除,他将支付3万元装修费用。但毕威想不到的是,此提议提出后,与此同时进行的木工工程被该装修公司的监理勒令停止,并且提出必须按照原先约定的5万元工程预算先付款95%的要求,否则其余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无奈之下,毕威向市消委会方面投诉,三方找到装修公司老板到施工现场观看。最终该公司同意了毕威支付3万多元工程款的提议,但是新居装修却因此被耽搁。

有业内人士分析,家装工程中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目前装修市场层层转包的乱象引起的。目前大多数装修公司只负责接单和设计部分,施工就外包给所谓的现场监理人员,再由监理在外面找来一些“临时工”进场施工。由于这些监理也是按照转包价格安排,所以为了赚更多的钱,在请人方面当然是尽量请一些较便宜的工人,这样就很难请到一些熟手的工匠,难以保证施工质量。

消费警示:

消费者可单方中断工程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表示,如果对施工质量存在着争议,消费者可以主张装修公司共同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确认。确实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装修公司应停止继续施工,并对问题及时进行补救,实际工程款项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算。消费者确认施工有质量问题的,可单方面提出中断后面的装修工程。

律师说法:

在合同中引入第三方标准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顾问律师、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郑万臻律师介绍,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发达,对于装修行业的投诉也是逐年增加。由于信息的极度不对称,消费者处在不利的地位。因此郑律师向消费者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凡事都应该订立书面的合同,而且应该尽量细化。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合同中加入具体的约定项目、数量、标准、时间等因素。在签订前还应该细读各项条款。

第二,在合同中加入第三方的标准。由于消费者处于弱势,是否达到质量标准也是双方主要的争议之一。目前个别地方有地方性的装修行业标准,明细了装修中的各项指标,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不妨参照这些标准加入到合同之中,这样在发生这些争议的时候就能一目了然。

第三,选择信誉好的装修公司并预先做好功课。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最好还是选择信誉较好的装修公司,而且要自己做好功课,不要盲目听信装修公司。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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