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双双中大奖 丽柏佳却不肯兑奖

福州新闻网讯 市民黄先生很幸运,本月15日,他与未婚妻郑女士参加“丽柏佳婚纱公主馆”11周年庆抽奖活动,2人都抽中大奖:一人为一等奖,奖品为价值11888元的铂金钻戒;一人为三等奖,奖品为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不过等黄先生兑奖时,商家却称一等奖的抽奖券有问题,不肯兑奖。17日,黄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2人同中大奖

黄先生说,本月15日,他与未婚妻到东方百货9楼的“丽柏佳婚纱公主馆”拍婚纱照,恰逢该婚纱馆举行11周年庆抽奖活动。按照活动说明,黄先生付了2600多元的婚纱照费用,婚纱馆的一名工作人员带他们二人到抽奖区,在2张邀请函上盖了章,使之成为“抽奖券”,并代为投入抽奖箱。

在当晚9时举行的抽奖活动中,黄先生与未婚妻二人同时中奖,黄先生中了三等奖,郑女士中了一等奖,奖品分别为笔记本电脑和钻戒。“当时有200多人参加抽奖,一二三等奖各有1名,我们俩人竟然中了2个奖项,实在太幸运了。”黄先生说。

然而兑奖时,商家却告诉黄先生,按照抽奖说明,一对新人只能领取1张邀请函,黄先生与未婚妻领取了2张邀请函,属于婚纱馆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因此,2个奖只能“二选一”。当晚,黄先生从商家处领到了笔记本电脑。同时,商家把一等奖的邀请函副券收走后,拒绝兑奖。黄先生不服,于16日向鼓楼“12315”投诉。

商家:其中一个邀请函没盖章

16日,鼓楼区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解。“丽柏佳婚纱公主馆”的莎店长称,根据抽奖说明,一对新人只能领取1张邀请函,在盖章后才可以参加抽奖。黄先生与未婚妻郑女士抽奖时投了2张邀请函,其中一张没有盖章,因此无效。

而黄先生表示,那张中了一等奖的邀请函有盖章,商家在说谎。当“12315”工作人员要求莎店长出示一等奖邀请函副券时,莎店长说副券在“柏佳婚纱公主馆”执行经理孙经理处,孙经理已出差,因此目前拿不出来。双方现场协商不成,择日再行协商。

据悉,有关部门将对此事继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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