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上被要求加印影楼标志

前不久,王女士和未婚夫到影楼拍摄了一套婚纱照。选片时,影楼突然告知,因为他们拍摄的是优惠套系,所以要在照片上部加印上影楼的标志。就此,有律师认为,影楼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昨日,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半个月前,她和未婚夫到一家影楼拍摄了一套价值1600元的婚纱照。当时,双方约定该套系包括一张大片、两个相册以及两个水晶相框。可选片时,影楼突然提出要在大片和相册上加印上影楼的标志,而且还要加在照片的上方。“他们要在照片上方加上‘情系今生  ××影楼’8个大字,这样肯定会影响照片的整体效果。再者说,照片是我自己掏钱拍的,并不是影楼免费送的,影楼怎么能私自加印他们的广告。”王女士说。

为此,王女士找到影楼协商,但却被告知,因为她拍摄的是优惠套系,所以必须要加上影楼的标志,而且态度还非常坚硬。因为婚期临近,重新拍摄又怕来不及,王女士只好与影楼协商,将影楼的标志加在照片的下方。“影楼的这个要求,在我们交定金、拍照片时,他们都没提出。偏偏等到选片时,提出这样的要求,实在让人气愤。虽然事情这么解决了,但我心里一直非常不痛快。照片毕竟是我花钱照的,而且之前影楼从来没有说明这种情况,他们这么做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王女士说。

就此,河北正大祥实律师事务所的夏士友律师认为,在交纳定金、拍摄婚纱照时,双方已经建立合同关系。至于合同内容,双方在履行之前应该就已经谈好,任何一方无权在中途变更合同。如果影楼要变更合同内容,必须得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变更,影楼无权私自变更。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与影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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