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分级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是在DZ/T0046-93的基础上制订的,保留了实践证明适合我国国情的内容。

本标准参考了国际珠宝联盟(CIBJO)钻石手册的有关规定;部分采用了由国际珠宝联盟(CIBJO)、美国宝石学院(GIA)等联合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交的《抛光钻石术语及分类》(TC174、TR11211)等技术文件中的有关术语和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蓓莉、柯捷、郭涛。

本标准于1996年10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的、未镶嵌及镶嵌的抛光钻石的分级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的、未镶嵌的、无色至浅黄(褐、灰)色系列,质量大于0.040g(0.20ct)的抛光钻石的颜色、净度、质量分级,切工分级仅适用于标准圆钻型切工钻石;也适用于已镶嵌的、无色至浅黄(褐、灰)色系列,质量在0.200g~0.020g之间的钻石的品质分级。

本标准不适用于未镶嵌及镶嵌的彩色钻石分级,也不适用于经辐照处理、充填处理的未镶嵌及镶嵌钻石的分级。

2 术语

2.1钻石 diamond

钻石是主要由碳元素组成的等轴(立方)晶系天然矿物。摩氏硬度10,密度3.52(±0.01)g/cm,折射率2.417,色散0.044。使用“钻石”名词不考虑产地。

2.2 钻石分级: diamond grading

从颜色(colour)、净度(clarity)、切工(cut)及质量(carat*)四信方面对钻石进行等级划分,简称4C分级。

2.3 颜色分级 colour grading

采用比色法,在规定的环境下对钻石颜色进行等级划分。

2.3.1 比色石 diamond master set

一套已标定颜色级别的标准圆钻型钻石样品。通常由7~10粒组成,依次代表由高至低不同的颜色等级。

2.3.2 比色灯 diamond light

色温在5000~7200K范围内的日光灯。

2.3.3 比色板、比色纸 white background

用作钻石比色背景的无荧光、无明显定向反射作用的白色板或白色纸。

2.3.4 荧光强度 fluorescence degree

钻石在长波紫外光照射下发出的可见光强弱程度。

2.3.5 荧光强度对比样品 masterstone of fluorescence degree

一套已标定荧光强度级别的钻石样品。由3粒组成,依次代表强、中、弱三个级别的下限。

2.4 净度分级 clarity grading

在10倍放大镜下,对钻石内部和外部的瑕疵进行等级划分。

2.5 切工分级 cut grading

采用放大测量和镜下观察的方法,对钻石切磨工艺质量进行等级划分。

2.5.1 标准圆钻型切工 ideal round brilliant cut

由57或58个刻面按一定规律组成的圆形切工(见图1)。标准,圆钻型切工各部分名称见图2、图3。

2.5.1.1 腰 girdle

钻石中直径最大的圆周。

2.5.1.2 冠 crown

腰以上部分。由33个刻面组成。

2.5.1.3 亭 pavilion

腰以下部分。由24~25个刻面组成。

2.5.1.4 台面 table facet

最大的八边形刻面,位于冠部,只有1个。

2.5.1.5 冠部主刻面(风筝面)upper main facet

冠部四边形刻面,共8个。

2.5.1.6 星刻面 star facet

冠部主刻面与台面之间的三角形刻面,共8个。

2.5.1.7 上腰面 upper girdle facet

腰与冠部主刻面之间的似三角形刻面,共16个。

2.5.1.8 亭部主刻面 pavilion main facet

亭部四边形刻面,共8个。

2.5.1.9 下腰面 lower girdle facet

腰与亭部主刻面之间的似三角形刻面,共16个。

2.5.1.10 底尖(或底小面)culet

亭部主刻面的交汇点,呈点状或呈小八边形刻面。

2.5.2 冠部角αcrown angle α

冠部主刻面与腰所在平面的夹角。

2.5.3 亭部角 βpavilion angle β

亭部主刻面与腰所在平面的夹角。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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