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集成吊顶以便捷的安装方式、自由的组合模式、多样的风格类型成为装修市场的新宠。随着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行业如何规范、健康地发展成为集成吊顶企业思考的问题。在多家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两年多时间,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2618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多功能吊顶装置》(以下简称《多功能吊顶装置》)制定完成,并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浙江企业主导
《多功能吊顶装置》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组织集成吊顶行业有关单位和企业共同起草。《电器》记者在浏览标准起草组名单后发现,起草组成员几乎全部为浙江企业,包括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担任组长)、杭州奥普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宝兰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奥华电气有限公司、品格卫厨(浙江)有限公司、浙江来斯奥电气有限公司、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美旗电器有限公司、海盐法狮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莱宝卫厨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今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奇力电器有限公司。其中,仅有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一家非浙江地区企业。
“浙江省特别是嘉兴地区聚集了为数众多的集成吊顶生产企业,已经形成了集成吊顶的产业集群。”浙江奥华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高喜刚表示,如今浙江企业越来越重视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参与标准制定的积极性非常高。正是这种规模优势和对标准的重视,让浙江企业在国家标准制定中取得了主导地位。
事实上,《多功能吊顶装置》在2007年立项时的名称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吸顶式多功能卫浴装置》,在此后的起草过程中曾多次进行修改。据介绍,在第一次标准讨论会后,“吸顶式”被改为“分体式”,在“装置”前添加了“吊顶”两字,并在名称后增加了该行业的通俗叫法“集成吊顶”;其后的两次会议,标准名称再度引发激烈讨论,将“分体式”改为“组合式”;第四次讨论会上,“卫浴”、“集成吊顶”均被去掉,修饰语改为“多功能”。一位参加了该标准制定的企业人士告诉《电器》记者,之所以去掉“卫浴”两字,是因为目前集成吊顶的使用场所已经不局限于卫生间和浴室,厨房、阳台也可安装。另外,“集成吊顶”是行业的通俗叫法,标准中应避免使用。
全新的安装要求
“集成吊顶是一种组装产品,是由取暖器具、照明器具、换气器具和吊顶板组成的。”高喜刚介绍说,“其中前三种为功能器具,均为电器产品,需要符合国家CCC强制认证的要求。”这就意味着,功能器具必须符合各自行业原有的标准要求。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有关技术人员表示,由于取暖、照明、换气三大领域均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国家标准体系,《多功能吊顶装置》对功能器具的性能要求主要是参照原有标准。例如,取暖器具的热性能、热过载、抗老化等性能指标,主要借鉴已经正式实施的GB/T22769-2008《浴室加热器具(浴霸)》的相关条款。
“集成吊顶在产品安装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多功能吊顶装置》最大的创新在于规范了安装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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