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购买包装上标有“中国知名品牌”的商品后得知,这种提法并不规范,遂以虚假宣传为由,将商场告上法庭。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后没有对该案宣判。
消费者余先生称,今年4月18日,他在永辉超市三峡广场嘉茂店看到一套简易衣柜,见上面标有“中国知名品牌”标识,便买下。但后来他从朋友处得知,“中 国知名品牌”这种提法不规范,只有“驰名商标”等才是正规提法。余先生感觉被“忽悠”,遂起诉超市虚假宣传,索赔436元。
永辉超市的代理律师称,生产企业提供的材料显示,“中国知名品牌”称号是由“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颁发的。超市有义务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负责,但对包装上生产商印制的广告,实在没有办法一一核实。因此,超市方确实没有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平解释,商标分为非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并没有“知名品牌”的说法,它只是口头用语,如果用在正式商品标识上,确实有违规范。只要商场对产品质量安全做了检测,这种情况商场是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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