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阳光”装修门市收了顾客2万订金,没有安装完毕就已经关门,负责人电话也无法接通;四川家有阳光家居有限公司称“家有阳光”是公司的一个经销商,并且还非法私刻公司公章,欠公司1.9万元的承包费,已经报警。
顾客:延迟一月交货 与订的家具不一样
昨日中午12时许,簇桥“西部家居装饰材料城”20栋A1A2号“家有阳光”店铺前,陈先生手里捏着已泛黄的订购合同和票据,不停摇头,不知道怎么办是好。
陈先生介绍,7月份,亲戚在奥林春天 买了120多平方米的新房,请他帮忙装修。7月6日,他到西部家居装饰材料城20栋A1A2“家有阳光”店铺,订购套装门、门套、钛合金门和衣柜等家具,交了订金1万元。合同上单独注明:生产周期25天,7月30日安装。可约定日子到了,订购的所有家具没有一点音讯,他来到门店询问,门店负责人以工厂停电、房屋漏水为由,需要延长生产周期,请他再耐心等等。
这一等,又等了10多天,陈先生自称到门店要货超过10次。8月19日,陈先生再次来到门店,得到与之前同样的答复后,他要求门店必须给他写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到货的最迟时间。在一份手写的“交货合同”上,双方就交货时间、质量保证和违约责任做出了约定:套装门、门套和钛合金门于8月23日交货并及时安装,衣柜于8月27日交货并及时安装;乙方必须按甲方所看样品按质按量交付给甲方并安装好,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方能确认收货;如乙方不能按时间、按样品保质保量交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索要经济损失5000元,并取消订购合同,乙方返还甲方10000元。
有了补充协议,陈先生还是很不放心,隔几天就要到门店上催一催。8月29日,订购的门终于送到家中,可陈先生发现,这并不是自己订购的钛合金门,而是复合门。
直到昨日中午,陈先生这才发现订购合同存在很多疑点:乙方不是“家有阳光”,而是“成都市西部家居装饰材料城新城建材贸易部”;合同上没有签章。约一周前,他拨打合同上留下的门店负责人电话时,一直未能联系上。来到订货门店时,却发现大门紧闭,有这样遭遇的还不止他一人。
市民刘小姐拿出一份订购合同,公章为“武侯区新城家居装饰材料贸易部”。7月31日,她在这里订购了几套门,交了3200元订金,约定交货周期35天,但至今没收到货,她不得已延长新房装修时间。7月31日,张女士也在此订了4套门,付了1200元订金,约定35天内到货,也是至今没收到一套门。家住双流(微博)的王先生告诉记者,6月中旬,他订了几套门,交了订金3500元,合同上的章为“家有阳光西部家居形象店”。大约半个月前,他收到的门与订的门有很大区别,“连续送了三次,都不是我订的那种,都退回去了。”
昨日中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西部家居装饰材料城“家有阳光”门店时,大门紧闭。记者按照消费者提供的订购合同,拨打了合同留下的门店负责人电话,语音提示为已停机。
公司:经销商所为 公司主动带消费者报案
四川家有阳光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均表示,位于西部家居装饰材料城的“家有阳光”店铺,最早是公司的一个形象店,由于公司经营策略的变化,今年三四月份,将铺面承包给闵松,性质变成公司的经销商,而在这之前,公司和闵松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大约一周前,公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西部材料城的家有阳光门店没有依照合同按时按质交货。接到投诉后,张建均非常重视此事,和公司法律部工作人员,来到西部家居装饰材料城了解情况。当时,门店只有工作人员,张建均立即致电负责人闵松,希望他能出面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但对方只在电话中告诉他正在筹钱正在处理,他自己会安抚消费者,想办法解决这些投诉。征求闵松的意见后,与市场方协商后,请求市场方关闭门店。张建均说,主动关门的主要目的,是不希望门店再发生不正当经营的行为,此外也方便帮助消费者尽快维权。
张建均表示,经过公司初步调查了解,共接到的7起投诉,合同的总金额为3万元左右,消费者已交订金约2万元。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都是经销商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公司也没有接到7起投诉中的任何一张订单;此外,订购合同上所用公章,全是经销商非法私刻的公章,不是公司的公章,公司的公章为“四川家有阳光家居有限公司”。
前日他已经带着部分消费者,到武侯分局报案。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昨日下午4时许,总经理张建均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该门店欠公司1.9万元的承包费。在这起事件中,张建均表示公司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会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张表示,待找到闵松后,公司将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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