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在为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一定风险。一旦物品在途中受损,消费者应当向谁求偿?日前,安溪工商部门处理了一起消费者网上购买的铁艺床在运输途中受损,获得卖家赔偿的案例。
2月下旬,安溪消费者庄小姐向当地12315申诉,称其2月5日通过拍拍网向安溪一家工艺品公司购买一张铁艺床,价格1300元,加物流费用总计 1500元。庄小姐通过“财付通”支付了上述费用。2月9日,商家发货,2月17日,物流公司送货上门。庄小姐验货时发现铁艺床包装破损,床靠背顶端等处 油漆磨损,她拒绝签收货物。物流公司称可退货,愿赔偿1000元。但庄小姐不同意,要求卖家处理未果后投诉到12315,希望予以调解。
安溪县蓬谷工商所调查了解到,庄小姐称物流公司赔偿1000元,而其实际损失为1500元,不能接受物流公司的赔偿数额,要求卖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卖家则称发货时没质量问题,铁艺床损坏是物流公司包装不慎引起的,应由物流公司赔偿。
经调解,卖家接受退货,通过“财付通”退还消费者货款及运费1500元,并与物流公司协商达成补偿消费者经济损失70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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