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宁市工商局以“弘扬质量诚信 构筑消费安全”为主题,在永凯现代城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打假展示台前围满了消费者,家装、家居用品的纠纷申诉较受关注。
保健品不可能拥有“双认证”
“这个保健品有"QS"标识,也有问题吗?”市民林女士拿起打假展示台上的一盒“阿胶补血燕窝”,外包装上“QS”和“保健食品”字样十分显眼。执法人员告诉她,合格的保健品,外包装是不会印有“QS”标识的。“QS”对应的是合格食品,保健品对应的认证标识是“保健食品”。同样,“卫生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国食健字”也是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商品外包装上的。“阿胶补血燕窝”属于饮料类食品,而不是具有某种功效的保健品,因此,不该印“保健食品”标识。
市民唐先生对着一瓶标注酒精度22度的“问题”玉米酒看了又看,仍无法找出破绽。执法人员说,这瓶玉米酒的包装上,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是国标,然而,按照相关规定,25度以下的酒类产品,执行的应该是在卫生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家居用品质量成投诉热点
在会场的流动维权岗前,市民王女士特地带着材料前来申诉。她于2011年6月在南宁市富安居某品牌专卖店购买了11570元复合木地板,7月铺装完工。新房一直未入住,没料到今年2月,木地板发生大面积起泡现象。王女士希望工商部门能帮忙协调,要求商家重新铺装木地板。
另一名女士也投诉称,去年10月,她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双方口头约定衣柜、鞋柜等制作价格是58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板材、油漆等原料。当装修基本完毕后,装修公司出示的报价单上,柜子使用的油漆被再次收费。
邹先生带着一个黑色沙发靠垫来投诉。他说,2008年11月,自己在某品牌专卖店花2万余元,购买了一套皮沙发,当时店内工作人员口头承诺,该沙发是头层牛皮,有质量保证。但在2011年,沙发扶手出现开裂、脱皮,后检测发现沙发为UV材质。邹先生认为经销商的承诺与实际不符,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日该流动岗受理的4起申诉中,3起与家装、家居用品有关,工商人员表示调查后会进行调解、处理。
家庭装修提防五大陷阱
工商人员介绍,消费者遭遇的家装陷阱大致有5类。一是设计陷阱。很多公司在接待时都会说设计是免费的,当消费者对设计不满意或对工程造价不满意而不想委托其施工时,就会被要求付一笔昂贵的设计费。
二是合同陷阱。公司虚构主体资格、资质,在使用材料、工艺要求、施工期限、验收方法、质量保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方面做文章,为日后逃脱责任埋下伏笔。
三是预付款陷阱。合同签订后,施工方会要求预付30%~40%的备料款和进场费,有少数业务员甚至老板会利用这机会卷款走人。
四是购料陷阱。如果是业主自购材料,一些施工方会通过介绍购买材料收取回扣,开“大处方”,少用多买,多的会被陆续拿走。如果是包工包料,会在用料数量、品牌上做文章。
五是质量陷阱。主要表现在隐蔽工程、水电、门窗等项目上,这些地方若有质量问题,往往多次返工都难以解决。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家装中,要选择正规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尽量将合同内容写得详细准确,违约责任要清晰、具体。如有条件,请内行人当监理,最后要注意保留各类票据,凡是双方约定的内容都要留下文字,防止口头承诺带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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