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下发陶瓷建筑市场“清欠令”

记者于2013年1月21日从淄博市建筑管理处了解到,今年的“清欠令”明确陶瓷、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是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从现在起,淄博开始对所有陶瓷、建筑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旧村改造、低资质企业施工的工程和外地进淄企业施工的工程,所有检查、整改情况都会建档保存。凡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陶瓷厂、作坊总承包企业都要先行垫付,恶意欠薪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对存在严重拖欠问题的企业,淄博市将在严厉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

在具体清欠过程中,淄博要求各陶瓷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联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其中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好对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责任,每次拨付工程款前,先拨付农民工工资部分,并监督施工企业及时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并经现场公示无争议后,再进行拨付剩余工程款。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及监督不到位引发的恶意欠薪,将被通报曝光,未彻底解决拖欠问题前,不允许开工新项目,不予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凡是存在拖欠问题的企业,将视情节予以约谈企业法人、通报批评、暂停投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吊销资质证书、个人资格证书等处罚。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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