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定做窗帘被掉包 商家称没货私自换色

家住开发区崖子头村的陈女士在某窗帘店为新家定做了窗帘,花了2200元。做好后,窗帘店派人去陈女士家安装,当时陈女士不在家,陈女士的丈夫和窗帘店人员一起将窗帘安装好。中午,陈女士回家后发现,原定卧室的浅紫色的窗帘变成了玫瑰色,陈女士马上到窗帘店问其原因,店老板称,浅色的面料没有货了,陈女士催得急,所以就改成了玫瑰色。当时考虑玫瑰色的质量比浅紫色的要好一些,并且价格还贵,所以就没有同陈女士商量。陈女士听后很气愤,就到开发区消协投诉,要求赔偿。

开发区工商所立即和窗帘店老板取得联系。经调查,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窗帘店老板退给陈女士500元钱,陈女士不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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