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出 购买地板必须提供发票

现在是地板家装旺季,在实施个体税收征管加强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业主购买上千元的地板,但鲜有经销商主动提供发票的情况比较常见,消费者在索要发票时也时常会遇到“高门槛”,例如开发票要交几个点的税款,开发票将不享受商品折扣等。地板家装不开发票已成行业潜规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地板品牌经销商告诉记者,地板家居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受短期利益的驱使,地板行业中出现了许多“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 “伪品牌”,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不仅会影响正规建材品牌的销售和信誉,对整个行业也不是好事,更重要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

那么如何避免选购到伪劣“贴牌产品”?江苏省装饰协会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地板建材时,不论金额多少,都要记得索要发票,让地板商家在发票上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日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售后缺乏保障,购买发票将成为消费者最有力的维权证据。

物价部门人士也表示,按照物价规定,建材商家在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明码标价,但交易双方都同意协商交易价格,也是允许的。若消费者认为商家涉嫌虚标价格,可留下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对此,国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与此同时,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国五条”。其中最大焦点当属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房价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新“国五条”出台后,装修发票或将直接影响缴纳个税金额。据了解,按二手房差额20%计征个税的原规定,地板装修等费用、房贷利息等是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国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如果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顾客缴纳税款,就有隐瞒真实收入、少缴税款的主观倾向,消费者可根据自己手中保留的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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