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吐槽” 红木新“国标”缺乏可操作性

为遏制红木家具市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乱象,国家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简称“新国标”)要求,从今年2月1日起,每件在售的红木家具必须配齐使用说明书、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然而,“新国标”执行两月有余,记者近日走访深圳主要红木家具卖场发现,红木家具“身份证”仍难得一见。

市场现状产品“身份证”五花八门

在宝安北路数家大型家居卖场里,记者看见友联、万盛宇、恒基等知名红木商家已经将质量明示卡摆放出来。在友联红木店面,店员还为记者详细介绍了质量明示卡该怎么看以及如何核实。

然而,在部分中小型卖场,记者注意到,场内不少红木家具门店内摆放的仍然是普通的“商品标价签”,上面只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级、产地、计价单位,品牌、品名进行了标示。

在一家老挝红木馆,记者询问店员是否有质量明示卡时,店员表示相关资料在老板那儿。当记者问及为什么不摆出来,店员称自己并不知情。而在另外一家名叫售卖老红木的门店里,销售人员对质量明示卡一头雾水,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销售人员可以拿出产品“身份证”,但证书颁发机构却是五花八门,有厂家自己出具相关证件,也有来自某些鉴定机构的证书,还有厂家声称只有整批木材的鉴定证书,并无相应红木家具的证书。更有销售人员坦言,该品牌长期将质量、材料等相关信息写入合同,因此是否有产品质量明示卡,意义不大。

业内“吐槽”新“国标”缺乏可操作性

宣明典居总经理付军民认为,如今市场上明示卡并不多见的原因或许在于企业并不太重视,没有执行意识。另一方面,多次购买红木家具的消费者并不需要这种“身份证”,明示卡对于初次购买红木家具的消费者来说,更为重要。“缺少消费者的压力和相关部门及卖场方的监管,商家自然也就不太上心”。

“没有实力的企业很难去做这么规范的事”,港都家具副总经理饶春奎一语道出了“新国标”遇冷的主要原因。由于多数红木制造企业规模不大,同时行业也不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市场接受度不高,“新国标”真正普及还有待时日。

另外,“新国标”缺乏可操作性也是其难以执行的主要原因。“质量明示卡到底该怎么办?要做成多大?怎么个格式?去哪里申请?”饶春奎对此很为难。

有业内人士呼吁,目前使用的家具合同文本过长,板式、实木、红木均适用,而且各卖场也有不同的合同模板,很难与自己买的产品相对应,消费者也没有耐心看完,建议合同文本也有红木家具专用形式,这样配合明示卡一同使用,效果会更好。

质量明示卡是维权的重要凭证

新的红木家具国家标准GB28010-2011《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新国标”明确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俗称“一书一证一卡”。

“新国标”要求,产品保证文件应按成套性产品编制,单件产品例外;文件应采用正规印制(产品数量少时可采用打印),纸质应耐用;产品保证文件所使用的汉字应为国家正式公布的规范简体字;产品保证文件不应随意涂改。

其中,产品质量明示卡被称之为红木家具的“身份证”,具有唯一可识别性。内容应明示该红木家具的产品用材,保修期、产品退换条件、产品保修条件及保修期内免费保修规定、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

质量明示卡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新国标要求产品质量明示卡内容应与实际产品相一致,商家与消费者产生纠纷,质量明示卡的内容可作为证据。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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