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中国单元式幕墙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损害终裁,裁定上述产品对加国内产业没有造成损害,但存在损害威胁。加拿大对中国单元式幕墙发起双反调查的“二进宫”无功而返。
加拿大对华单元式幕墙发起双反调查
2013年3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单元式幕墙(Certain Wall Modul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根据调查日程安排,加政府将在60天内做出损害初裁,90天内做出倾销和补贴初裁。
此次为何会“二进宫”
这个案件在贸易救济案件中属于比较特殊的。此案是出于市场竞争的动机,加方企业希望。将产自中国的单元式幕墙彻底赶出加市场。但是他们没有料到,国内企业在应诉时所作的准备非常充分,态度也很积极,致使此案在初审阶段就宣告结束。
这起案件有别于大多数案件的特殊点在于,案件焦点并不在于此产品对加出口多少。由于所有产品都属于定制产品,起诉方变成承包商,即承包商在取得项目的过程中受到冲击。但世贸组织的各项法律规定都是针对货物贸易的,此案却属于服务性质的承包商用货物贸易的法律提出保护。至于时隔不长的时间加再次提起"双反" 调查,则是由调查机关决定的,相关法规在这方面并没有时间限制。
“二进宫”无功而返
11月1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对中国单元式幕墙(Certain Wall Modules)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损害终裁,裁定上述产品对加国内产业没有造成损害,但存在损害威胁。根据加国内法律,在终裁为损害威胁的情况下,加应退还初裁后所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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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单元式幕墙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单元式幕墙,无论是否含有填料,包括已完全组装的框架体,无论其是否含有紧固件、镶边、衬垫、把手和遮阳膜等,其在加拿大的海关编码为7610.10.00.20、 7610.90.10.90和7610.90.90.90。
当年9月以初裁无损害结束调查。加拿大法律机构否定损害成立,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也终止了调查。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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