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已成为多数小区目前的棘手问题,而一些绿化面积大的小区,会想到移除部分绿化,改建停车场,但这样做也引发了新的矛盾。近日,位于闵行区黎安路上的黎安一村就因毁绿建停车位之事,遭到业主投诉。而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部门在施工前未经区绿化部门审批,就擅自砍伐了十几年甚至20多年树龄的大树,其中不乏樱花、桂花、梧桐树等,令不少居民感到惋惜。
目前,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已介入,责令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12片绿化带变身停车位
家住黎安一村南区的张先生向晨报热线反映,一个多月前,小区来了一个施工队,在小区里画线、挖土、砍树,还将挖掉的绿地浇上了水泥,施工人员称是在建停车位。
“我是业主,怎么不知道要建停车位?”张先生不解。后经了解得知,居委会、物业、业主委员会为了改善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要砍伐小区部分路段绿化改建成停车场。这让张先生心急如焚,“改建停车位是好事,扩建也能理解,可这样一大片一大片地毁绿,住宅小区哪里还有风貌可言”。
黎安一村南区是一个老式小区,共有117栋楼,规模不算小。记者前天从北门走进小区,一路顺着左手方向看去,几乎每条道上的绿化带都被“动”过,有些新建的已停上了车辆,有些水泥还未干,旁边拉着彩色的绳子警示不得入内。一些草坪上留着白色石灰粉的画痕,拐弯绿地上还停着一辆挖掘机。
据记者粗略统计,在门牌号1-4、5-8、13-15、16-19、20-22、25-26、27-30、48-51、58-60、61-64、74-77、87-90楼前的这12片绿化带,都被改建成了水泥地的停车位。最为突出的则是27-30号门口的“停车场”,上面已停放了近10辆轿车,空地面积达数百平方米,前方只有几棵香樟留守,远看过去活脱脱就是一个停车场。
“即使收到申请也不同意”
张先生说:“上半年就一直在不停地建停车位了,我们居民都没多说什么,这是好事。但如今这样大肆地砍伐,你看连这里的两棵樱花树都被砍了,我们难以接受。而且他们完全是属于无证施工。”
何来无证施工一说?
张先生解释,小区业委会、物业、居委会等都未向绿化部门申请报备,而交给居民的所谓征询表也是鱼目混珠,以安装限高装置和车辆电子刷系统向业主征询意见,最后却变成了“业主同意毁绿建停车位”。
小区业委会秘书长陈玉玲向记者展示了征询表,上面确实写了关于停车位改建的征询,但并没有明示要毁绿改建停车位。记者提出,如是改建,那么改建的规划在哪里,哪些需要改?怎么改?“我们都是口头说的。”陈玉玲表示。
物业经理周先生说:“改建停车位需要的手续太繁琐了,只要业主同意就可以了。”
据物业统计,小区原有(编号的)车位348个,业主现有车辆数400辆,不能满足停车需求。
陈玉玲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就向莘庄镇绿化办和城管备案了。而莘庄镇绿化办金国明主任表示,没有收到过黎安一村的报备申请,“即使有我们也不会同意的”。
20年的梧桐树正属壮年
在黎安一村居委会,记者表明了身份,询问居委会的金书记:“这次毁绿建停车位,总共砍掉了多少棵树?”对方表示,业委会是在征询业主后才动工的,由物业找来施工方施工,所以居委会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这时,陈玉玲插话说:“我们小区很多树是业主自己种的,可以砍。”记者问:“业主自己种的就能砍?”“私人种的就能砍。”陈玉玲回答,记者追问:“有多少树是业主自己种的,你指出来,我来数。”陈玉玲说:“等我们统计好了,你再来采访。”
金书记表示,这个项目的主体是业委会。一些书面(征询单、审批、改建规划)的材料都在业委会。黎安一村南区进行改造,共涉及1300多户,业委会向居民征询了三件事,第一是安装限高装置,第二安装车辆电子刷卡系统,第三停车位改建。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再公告。5月11日先装车辆电子刷卡系统。9月份开始改建停车位,业委会委托物业去改造和招投标找施工队。
“树木移到哪里去了?”记者问。“还是移栽到小区绿化带里。”不过金书记说,有些树木虽然看着粗壮,实际已经不行了,“像这棵梧桐树,你看根这里已有些蛀了,而且树干上的树皮都斑驳掉落了,我们就把类似的树砍了”。
对此说法,记者采访了上海风景园林学会高级工程师邬志星,他告诉记者,只有梧桐树树干上的树皮全部掉落才会死亡,长了20年的梧桐树正属壮年,树皮略有掉落根本没有问题,不该砍伐。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居民,有7位表示没有收到过征询表,且表示不同意大面积毁绿建停车位。居民邹阿姨说:“如果他们来问我,我一定不同意的。我们住的又不是停车场,如今的空气质量本来就不好,现在将一些好的桂花、樱花、梧桐等大树都砍掉,我们每天呼吸的就都是汽车尾气了。”
不过,也有居民表示赞同,一位阿姨说:“小区车辆将主干道都堵上了,消防车、救护车都无法驶入,改建是对的。”
[处理]
停车场施工叫停居民意见重新征询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浦队长告诉记者,对于黎安一村毁绿一事,一收到居民投诉就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最终给出了“三步走”的方案:第一,先沟通,争取通过协调解决问题;第二,如果还在施工的,令其停工,并暂扣施工工具;第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徐进告诉记者,经过他的调查,黎安一村业委会提交的征询表,是相当粗糙的文书,里面对停车位如何改建、绿化如何处理都没有具体提及,连改建的图纸都没有。所提交的材料中只有一句“对小区车位进行有效改造事项”。
目前先停工,接着涉及到的都要重新征询(写明清除绿化改建停车位),包括已做好的停车位,如果没有得到业主同意,要恢复绿地。徐进表示,业委会也同意此建议。
[专家观点]
即便有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也不能随意改变小区绿地属性
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焱:
首先要讨论的是,所有的小区当初都制订了绿化率、容积率,如果单方面改变了原本的属性,改变了绿化率,则属于改变规划的范畴。
小区绿化面积的减少等同于合同的违约,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了毁绿改建的事宜,即便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也只是解决了合同的问题,无非是从民事上来说获得了依据。但从规划上来说,业委会没有权利决定小区改建。
难道说业主大会同意在原来的绿化上盖楼,就能砍了绿化盖楼吗?这显然是不对的。很多人觉得,小区是大家的,只要我们小区居民有三分之二的人表决通过,就可以随便怎样都行,这怎么可能?既然不能随便盖房子,为何建停车场就可以呢?这是一回事,一个概念,是原则性的事。
正在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