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详解 你读懂了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一定程度上是一部分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走的一步捷径,但是经济适用房不是谁想申请就能申请的,许多人对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详解并不是很了解,为了避免大家少走些弯路,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相信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申请方式审核:“两级审核、两次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先负责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再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

选房:

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回购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满一年尚未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项目协议书约定由住房保障机构收购,继续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

经适房销售价格和出租价格综合考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兼顾相邻区域、地段内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在上海实际居住,具有上海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4.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以上四个条件是我们必须要满足的,而且缺一不可。除此之外,如果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房的人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方可购买。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详解的相关介绍,虽然这些过程比较的繁琐,但是真正的目的都是为了能严格的杜绝一些想贪小便宜却占有了属于别人的住所,让我们为一些收入低群体的人提供一个住房为真正的目标。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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