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消费陷阱 专家为您来支招

重庆晚报最近连续推出“3·15”维权报道后,陆续接到上百读者反映各类消费问题。昨日上午10时,重庆晚报邀请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2012年全国3·15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喻军,通过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与读者一对一交流。有46名读者拨进热线咨询,其中21人反映网购及微商代购问题,有25人围绕家装、购车、婚庆等方面提出疑问。喻军针对这些问题一一作答。重庆晚报记者从中选取典型个案,为读者避免消费陷阱支招。

重庆晚报记者 李琅 蒋海涛 汪一阳 钱波 摄影报道

房屋装修费怎样计算?

江北区读者常先生称,最近正在装修房屋,和装修公司计算装修面积时,对方提出以建面计算装修费,常先生觉得不公平,认为有部分建面没有经装修公司装修,所以应以套内面积计算。为此,双方闹得很僵。

应按装修面积计算

喻军现场拨通重庆装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电话,得到的回复是,装修费既不应按建面计算,也不应按套内面积计算,而应按装修面积计算。一些装修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对这一概念故意模糊,实际上是一种欺瞒消费者行为。按装修面积计算是指设计师到现场测量后的实际尺寸,涉及到整个装修中各个具体项目的计价。对业主来说,这个问题稍不注意就可能在装修费用上有所损失,业主发现这一问题后,应马上与装修公司协商或更换装修公司。

加价提车是消费陷阱?

“去年底我订购了一辆价值33万元的汉兰达轿车,合同上提车时间约定为‘预计3月提车’。眼看3月还剩十来天,车还没到手。4S店告知不确定多久能提车,但如果缴1万元提车费,就可以在3月提车。”渝中区读者程女士投诉称商家不诚信,设置消费陷阱。

加价提车或涉及贿赂

喻军表示,这是典型的饥饿营销,这种伎俩目前在4S店很流行,一些商家吃准消费者求车心切,乘机多赚取费用。对付这种经销商最好的办法就是取消合同,换一家店买。只要消费者一起抵制这种行为,加价提车现象必然递减。

喻军提醒消费者,如果消费者支付了额外金额提车,那么这种行为还对其他没有加价提车的消费者造成不公平,有商业贿赂嫌疑,可能被相关部门处罚。

网购退货有时间限制?

渝中区读者陈女士说,去年12月在美丽说购物网站中一家名为“小韩衣橱”的网店买了一件牛仔外套,收货后发现尺寸不合适,加之实物与图片有差异,陈女士要求退货,客服人员却打起太极,不告知退货地址。

渝中区读者李女士春节前在淘宝专营店上买了一台东菱牌面包机,到手后却无法使用。李女士找到客服人员,得到“退货人员会处理”的答复,但事后一直无人问询。李女士只好通过官网查询到重庆的维修地址,维修人员却告诉她“要过年了,没人修,年后来拿吧”,让李女士感到很气愤。

退货别超过七天时间

喻军指出,新消法给予网购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换货权利,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规定,网店经营者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在15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要依法受到处罚。

因此,消费者在收到货品后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客服反映,未得到解决应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反映,并掌握好证据。退货要求一定不能拖,倘若超过7天退换货规定,就只能走产品维修程序。

代购品遭遇瑕疵咋办?

巴南区读者邓女士投诉说,上月托一位微商朋友从欧洲代购一款普拉达女包,并向朋友支付了6000元代购费。“拿到包后,我特别失望。”邓女士说,开包验货时发现拉链处线缝粗糙,周围部分掉皮,且没有发票和说明书。朋友解释称是从国外商场买的打折品,有瑕疵属常见现象。

“在我的要求下,朋友把包拿到裁缝店进行了补修。”邓女士说,现在这款名牌包的真伪她真的分不清,也不知如何走退货程序。

对个人代购提高警惕

喻军指出,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代购者提供的服务,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检验检疫部门,都很难界定其行为是否违规,有关个人代购的相关规定还属空白,现阶段消费者应对这类购物提高警惕。由于这种代购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工商或消委会介入协调未果,消费者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还要注意几点:一是消费者有知情权,即便代购品有瑕疵,代购方也应提前告知;二是国外名牌代购品真伪难辨时,消费者可联系国内代理商鉴定;三是一定要有保留聊天记录的习惯,以保存维权证据。

喝杯咖啡有最低消费?

江北区读者王女士与男友决定年内举行婚礼,酒店称如果用指定婚庆公司策划婚礼,就少缴2000元入场费,如果王女士自己找婚庆公司,就得多交2000元。王女士说,有朋友告诉她这是酒店与婚庆公司勾在一起赚新人的钱,“这算霸王条款吗?”王女士咨询。

南岸区读者姚小姐来电称,前几天在两岸咖啡等朋友,被告知有最低消费,原本只想买一杯便宜的饮料坐一会就走,最后却不得不额外消费了。她还质疑,一些电影院要求消费者不能外带饮料和食品入场,“这些行为算不算霸王条款呢?”姚小姐问。

强制消费最高罚50万

喻军表示,以上情形都违反了合同法,属于明显的格式条款;从新消法上来说,属于强制性消费,违背消费者自愿选择权。通俗地说,这种行为叫霸王条款。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况,应第一时间保留录音、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工商、消委会投诉。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格式条款、强制消费的处罚很严格,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常见格式条款包括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特价和促销商品概不退换、存包丢失概不负责、手机充值卡过期作废、手机话费到期余额不退、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卖方、商品对赠品不实行三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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