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涉外离婚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因为,它不但要准备很多材料,而且手续也比较麻烦,那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涉外婚姻离婚要什么手续以及涉外婚姻要如何办理离婚?
一、涉外婚姻离婚的机构
所在地区的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机关,比如:北京,就要到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办理。
二、涉外婚姻离婚的条件
1、两人必须满足自愿离婚的条件。
2、两人要对孩子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结婚登记必须是在国内办理的。
4、两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两人要一起到本省或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涉外婚姻离婚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要携带:
1、户口簿和身份证(含复印件)。
2、《结婚证》
3、两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要用中午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携带:
1、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结婚证》。
3、两人签署的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要携带:
1、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 (含复印件)。
2、《结婚证》。
3、两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说明:
1、还要交2张2寸单人半身照片。
2、另外,在完成离婚登记之后,还要缴纳撤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涉外婚姻要如何办理离婚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五、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一)国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1、拜托国外的律师,将国外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拜托国外律师将公证好的证书送到在该国外交部公证。
3、拜托律师将外交部公证好的证书到该中国使领馆认证。
4、拜托律师将认证好的文书寄回中国使用。
(二)、香港结婚证书的认证
1、拜托香港地区的律师做公证。
2、拜托律师到我国法律服务(香港)处加盖转递章。
3、将办好的文书寄回内地使用。
编辑总结:涉外婚姻离婚的条件以及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其实,涉外离婚的办理手续非常简单,只要携带好相关材料到本省或本市的涉外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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