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在进行离婚手续的时候,其中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申请离婚经济补偿,那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金额又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吧。
一、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1、前提条件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实行婚姻财产分割制度,即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夫妻双方实行的共同财产制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度,那么承担家事比较多的一方一样无法向另一方申请离婚经济补偿。
2、行使时间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时间只限于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度,即使其中一方对家庭付出比较多,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已后,都不能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提出离婚经济补偿权应当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如果在离婚时候不请求经济补偿的,对方可以不给予补偿。离婚已后,该请求权久随之消失。
3、适用的情形
离婚经常补偿不考虑双方有无过错。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在家庭中付出更多义务一方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付出较多方有过错的,也不能剥夺他的经济补偿的权利,其仍有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经济补偿。
二、离婚经济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付出义务的多少就是确定补偿金额的主要因素。这种根据家务劳动、协助对方工作来确定的经济补偿金额,实际上就把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变成价值化。因此,可以将市面上雇佣家庭劳动与协助工作的价格作为补偿的参考因素。
2、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那些有形的财产价值。比如收入、房产等,而且还包括隐性的、无形的可预估的利益,比如文凭、执照、相关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金额时,既应考虑有形财产有要考虑那些无形的、可期待预估的财产的价值。
3、双方各自的财产情况和经济能力。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以及补偿金额怎样确定的相关介绍,希望那些在实行分别财产制度下要离婚的夫妻,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的话,可以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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