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灰工程
a)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须,线角须直,粘贴牢固,无脱层、爆灰和裂纹等缺陷。
b)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沙浆做护角,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
c)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d)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1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2 、家居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规定的标准。
3 、承揽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应是工商部门注册且有合法经营场所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4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火设备、器具。
5 、家居装修设计施工要保证原建筑结构安全。不得打凿混凝土楼板及墙体、外墙埋设管线。禁止拆除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时,或墙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确认。
6 、家居装修活动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6.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1、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2 、家居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规定的标准。
3 、承揽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应是工商部门注册且有合法经营场所的单位,特种作业人
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4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火设备、器具。
5 、家居装修设计施工要保证原建筑结构安全。不得打凿混凝土楼板及墙体、外墙埋设管线。禁止拆除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时,或墙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确认。
6 、家居装修活动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6.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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