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出台《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制定了招商引资“黄金30条”,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该《措施》从降低用地成本、减免建设收费、支持招大引强、扶持新兴产业、支持科技创新等9个方面,制定了30条政策措施,促进招商引资。如对新引进的生产型世界500强企业、新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头3年按实缴“两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工业类项目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其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挂牌;对新引进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的生产性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的,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给予其厂房租金全免奖励;对新引进的获得国家、省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分别按照国家、省奖励金额的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等。
“这次《措施》出台,是实实在在‘让利’企业,进一步吸引和鼓励投资者来衡阳投资兴业。”衡阳市商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将有力促进衡阳经济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步伐。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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