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小区都会把电梯、楼梯口、沿街商铺以及地面停车位等公共区域,设置某些收费经营项目,例如电梯广告、街道摊位、地面抢车位等。你是不是只知道傻傻的看看广告,出门在街边办张电话卡,却没深思这些广告费、停车费的获益者可能与自己有关?
小区公共收益是被很多人忽视的一大问题,每年产出的一大笔可观收入不应该只属于小区物业,而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大部分物业没有做到公共收益收支透明化,导致业主对此云里雾里。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小区地面停车收入、电梯广告收入、小区配套商业用房收入及摊位费收入等,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有没有顿时感觉自己错过了1个亿…
对此,已经有很多业主联合起来进行维权,像物业提出要查看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物业有义务配合业主提供相应单据。
之前就有苏州某小区业委会给每户人家发放400元红包的事情,小区业主不明原因还以为是被发善心送的福利,殊不知是业委会与物业签订了协议,从物业那里支取了小区的公共收益,所以这部分钱本身就属于业主所有。而实际情况是,此小区的公共收益,远不止给每户400元那么少,大部分小区的业主也没有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力量与之博弈。
当前对于公共收益来说并不缺少法律的相关条文,缺的是市民的自我法律意识和地方强有力的监督和执行,在此提醒大家,大胆行使权利,要求查看物业管理公司的账目明细,如有异议可以像业委会或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公共收益本身就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笔收支在阳光下进行,收益归全体业主并服务于业主,而不是变成一种“沉没的权利”,只有多方监督才能让公共收益用到实处,造福居民。
tzy80158600
正在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