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公证遗嘱去过户,可少了这一步房子依然拿不到!

遗嘱和继承并不是一码事。近日来有这样一则新闻:许先生的祖母在遗嘱中写明身后将放自己留给孙子许先生,可当许先生拿着这份公证遗嘱去做房产过户的时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办理。

拿着公证遗嘱去过户,可少了这一步房子依然拿不到!

这让人感到非常困惑,遗嘱里声明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拿得到手吗?难道遗嘱甚至连公证遗嘱都没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自书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是合法有效的。遗嘱人立遗嘱时候必须有行为能力,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达,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遗嘱必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而公证遗嘱也是有效的,并且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拿着公证遗嘱去过户,可少了这一步房子依然拿不到!

许先生的问题是,做了遗嘱公证,却没有做继承公证!

在遗嘱生效后,当事人还有将遗嘱内容告知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义务。因为即使有了遗嘱公证,也有可能会有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所以需要其他继承人都在场确认过。在其他继承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公证处会出具一份继承公证,拿着继承公证去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但如果存在异议,异议人就需要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法院判决后,用法院的判决书到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

拿着公证遗嘱去过户,可少了这一步房子依然拿不到!

既然有了遗嘱公证还得上法院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有遗嘱公证还有什么用?别担心,遗嘱公证的效力还是很大的,因为就算在遗产问题上发生了纠纷上了法庭,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公证遗嘱上的内容来判定的。

仔细看看遗嘱这事儿,也是挺复杂的。但做好了万全准备,继承过户也就没这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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