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住房面积标准 机关领导干部住房规定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领导干部住房面积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中共会议有提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嘛办公用房的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领导干部住房面积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领导干部住房面积标准

因各地政策有所区别,我们以北京市为例,按照该市相关规定,领导干部住房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基本在京中央与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致。

二、机关领导干部住房规定

根据部级干部住房制度相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部级干部现有住房制度改革。

1、部级干部凡1999年底日前承租可售部级干部住房的,可购买现房,也可继续承租现住房。

2、已购买的公有住房的部级干部住房,除四合院、独立小楼需要拆除的住房,管理局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原则上均可出售。

3、购买现住房的成本价、工龄折扣等等,应按出售公有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装修超出普通公有住房标准的,可适当提高装修设备价。

4、部级干部购买住房的,执行普通公有住房最低限价。

5、领导干部购买公有住房面积标准是:正部级在220平方以下,副部级在190平方以下;若超过上述建筑面积的部分,能退回的,要退回;若无法分割退回的,可上浮建筑面积30平方,作为购房控制面积标准;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同时不得享受与个人有关的政策优惠。若超过购房控制面积标准而确实难以分割退回的,按实际价值确定房价,不得少于当年房改成本价。

6、要求购买住房的领导干部,可按照房源情况调换住房,或者退出现住房后,按有关规定申领购房补贴购买住房。

文章结语:关于领导干部住房面积标准及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齐家网资讯平台,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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