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新措!2020年3月开始,所有购房者的“房贷”将重新“定价”

文/诸葛找房

作为普通老百姓,但凡有能力全款买房,谁都不愿意伸手管银行借钱,毕竟动辄好几十万的利息买辆好车都够了,工薪阶层没个五年十年不吃不喝都攒不出来。但现实往往很残酷,贷款成为了绝大多数购房者的唯一出路。因此,很多人在申请贷款方面都会做精心的对比——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还款方式等都做足功课,能省几万是几万。

不得不说,房贷的确挺令人闹心。这不?大周末的,一个突发新措迅速登上热搜:12月28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也就是说,从2020年3月开始,“房贷”将重新“定价”,事关每个购房者。

新消息一出,让很多人开始不淡定了。明明两个月前才刚刚解读了新的“LPR”,如今变化成这样,一时间又有点儿迷糊和犯难了。虽说多了一个选择是好事,但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实在让购房小白们很闹心,选错了岂不且得后悔一阵子?其实,大家也不必犯难,诸葛小编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思路。

首先,两种借贷人不会受到影响——一是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二是选择固定利率还款的购房者。在这次公告中所提到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且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同时,各金融机构也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另外,规定要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所以固定利率会维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受LPR利率变化影响。

其次,还没申贷的购房者也不必闹心,选“固定”还是“LPR+加点”主要还是看个人承担风险的能力如何,不要贪心,不能“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

很简单一句话:善于理财有经验的购房者就选浮动的,求稳没经验的购房者就选固定利率,也别费精力去算赚没赚、亏没亏了。因为“烧脑题”不会就此结束。此次新措明确:LPR基础利率每个月都会发布和调整——既能一直不变,也能一年调整一次,但绝对不会出现每个月调整一次。

央行规定,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对此,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这意味着2020年个人房贷利率保持不变。换言之,“贷款利率转换”只是计算方式转变了,不存在月供增大的可能。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房贷利率可能会随着5年期LPR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利率水平。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是相对有利的。

综上所述,今后一切为“房住不炒”服务,LPR的幅度本质上是一件挺实惠的事情,是向自住购房者倾斜的利好举措。短期看,此举有利于存量贷款的购房者,相当于降息。不过长期来看,下调的空间也比较有限,整体保持平稳将是主流。而不同城市有升有降也在情理之中,“调平”仍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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