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会提醒你:购房合同要明确3个标准,一项不达标都别签字

文/诸葛找房

房地产行业诞生的初衷,一方面当初中国城市化建设百废待兴,人口太多,如果光靠公家盖房分配的话,绝大多数人可能一辈子都等不到分房的指标。另一方面也需要这种大金额的行业来拉动经济。可从近些年的市场情况来看,不少购房者的交易过程似乎并不愉快,怨声载道。因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能够拿住小白的套路很多,开发商不会提醒你,更没人会告诉你:买房时没看清这3行字,别着急签合同!购房合同要明确4个标准,一项不达标都别签字,不懂要吃亏。

三行字:联系地址、约定日期、预付金额

首先,联系地址这一栏很多人觉得无所谓,所以有写公司地址的、有写出租屋地址的、也有写代收点地址的……这种情况如遇到靠谱的开发商可能还会指出要求修改,但很多都混过去。在现实案例中,有不少购房者的重要票据寄丢了,根本无法补办,只能自己跑断腿去开证明。更有甚者因此耽误了房贷的申请,最后房子没买成,还赔了违约金。千万别觉得这是危言耸听,也许这就是细节决定成败吧。

其次,房地产行业产生这么多乱象,也与购房者的纵容分不开。很多人签合同的时候都没有字字看清,很多霸王条款都是“只许开发商任性,不许购房者追究”的。比如,“交房时间”和“验收时间”不能混为一谈。

通常购房者逾期了就会被视为违约,要缴纳违约金。而开发商逾期了就会一拖再拖,购房者就只能干等。所以这两年延期交房纠纷频频被爆出,这是典型的“双标行为”。按理说,开发商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的,但大多数购房者一心只想要房子,不敢奢求太多,让开发商越来越不以为然,随意践踏底线,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最后,经常收看法制财经类节目的人都应该看过因分不清“定金”和“订金”而产生纠纷,各行各业都有类似的案件。单说房地产行业常见的交易过程,“订金”作为买房后的抵押房款,如没能成交可以原数退还。而“定金”则是确定了选择,无论成功交易都不会退还,成交后可充当房款用。

三标准:身份标准、资质标准、验收标准

第一,在签合同之前,购房者要明确对方的身份。如(新房)开发商、(二手房)卖方当事人不能到场,代理人、中介等任何人都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才可以进行接下来的流程,不然很容易陷入捐款逃逸的骗局。

第二,在签合同之前,购房者要明确楼盘的资质。很多人图便宜买了房,却不知楼盘五证不全,直到临交房了才知道,房子因此而无法通过验收,办不了房产证。这不就等于花了商品房的钱买了小产权房吗?

第三,在签合同之前,购房者要明确验收的标准。新建商品房有三种检验标准,遵照“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标准的楼盘是最佳选择,遵照“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标准的楼盘也勉强可以接受,但如果是“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标准的房子还是算了,免得遇上豆腐渣工程,日后还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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