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卖场部分家电能效标识不规范

昨天(2008年4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对部分卖场销售的家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家电未按规定标能效标识或标识不规范,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卖场和名牌家电。

在百安居黄兴店,执法人员发现其中销售的西门子阿里斯顿、白朗、华伦帝4个品牌5个型号洗衣机没有按规定标注能效标识,其中阿里斯顿、白朗、华伦帝洗衣机为进口产品。“洗衣机出厂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贴好能效标识,方便消费者购买时辨认。”

执法人员表示。此外,好又多田林路店一款天鹅洗衣机使用不规范能效标识,苏宁长宁店一款东芝洗衣机节能标识型号与实际型号不符,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

夏日将至,马上又到空调销售旺季,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空调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上面贴的能效标识所针对的型号与您要购买的型号是否一致,避免在商场选购时挑中的是标有节能效果高的产品,但送到家里的却是高耗电的产品。

【名词解释】

什么是“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贴在家电上面、供消费者判断家电能耗等级的一项标准,其底色为蓝色,标识上方有“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标识的中间部分以颜色区分了5个能耗等级,从1级到5级分别以深绿、浅绿、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并在左边有从“能耗低”到“能耗高”的信息提示,1级为节能最佳,5级则耗电最多。5级标准以下的电器则不得上柜销售。

根据《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3万-5万元罚款。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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