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维权三大要素
一、面对收购行为要慎行:
(1)有些房主因为某些原因急需用钱,因此给了经纪公司“收购”业务存在的合理性。这无疑给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留下了操作空间,在买卖价格上大做文章。解决之道:如果消费者确有需要,也有必要与经纪公司约定在其出售时有权见买方并了解实际的交易价格,以确认经纪公司没有得到除代理费外的不合理收益。
(2)买卖双方见面的交易,以真正杜绝某些经纪公司的非分之想。
二、买方身份与资格要确认
由于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需要客户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购买,如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购买入的收入和资格都有明确的限制,因此如果业主不了解客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而到了购买后期才暴露资格问题,会直接导致此桩交易的夭折,从而耽误了房屋的出售时间,损害了卖方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条款权利清
首先,如果出现买方违约,卖方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其次,卖方还应了解买方款项的打入情况,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明确买方付款方式,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购买方维权五大要素
一、查证件、见房主客户在买房时核对证件身份三步走:
第一,要检验房产证的真伪并与实际物业地址吻合;第二,一定要核对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姓名是否与房主身份证上所载相同,第三,房主本人是否与其身份证上的照片相符。链家地产提示,如果能有正规的经纪公司或专业人士辅助您进行检验,将更能保证您的权益。
二、明确房屋的性质及权属
由于二手房的产权性质复杂,如已购公房存在成本价和标准价问题,央产房存在是否具备上市资格的问题,同时还可能存在已抵押等债务登记问题。因此对于房屋的隐形问题消费者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它对于房屋交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三、查验房屋显性问题--结构及市政配套
实地看房看面积、看结构、看装修、看市政配套(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看物业管理,以上各项缺一不可,且越细致越能避免今后的居住麻烦,而实际情况如何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记载,即买卖双方认可签字,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买方的利益,如果业主承诺修缮某些设施时,一定要约定费用的出处和完工的时间。
四、合同签署“三牢记”
(1)明确过户时间,买房人最在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签订准确的时限。
(2)卖方单方违约--不卖了或拖延时间不配合过户需要承担的责任需写明,即买方可以得到的经济赔偿。
(3)交易最后进入物业交割阶段,而房屋交付条款里约定的以何时点作为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所在单位是否有些历史要求或改变,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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