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郑州一家大建材商场的活动,交了一万元定金,两年后货没见到,商户返还4000元后却再不见踪影。这是昨日商报维权团接到的一个投诉。
剩下的6000元该谁赔付?商场和顾客各有各的说法。
顾客
订了套橱柜 赔了6000元
23日,市民李先生给商报维权团打来电话,称2008年10月参加位于郑州市商都路的某建材商场团购活动,交了一万元定金,订购了阿特拉斯橱柜一套,“当时约定先不提货,等房子装修好再上门安装橱柜。”
2010年5月,李先生的房子装修完毕,约阿特拉斯橱柜的人上门测量准备安装,“但量过之后就没了下文,催了几次,说是货没到。”
2010年8月,着急的李先生提出退货。9月,卖橱柜的陈老板同意把钱退给李先生。“但他说手头紧,先退给我4000元,剩下的过段时间付清。”李先生说。
10月,李先生收到了陈老板通过银行转来的4000元。两个月后他又去该建材商场二楼找陈老板要钱,没想到已人去楼空,“找了不下几十趟,但商场说找不到商户,没办法解决。”
商场
商户也欠我们一万多元,我们也是受害者
在李先生带来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一张“×××建材销售订单”上,显示李先生付款10000元,上面有营业员、收银员的签名等字样。
而李先生提供的一张存款凭条显示,2010年10月25日,李先生账户收到4000元,客户签名一栏的名字是跟阿特拉斯橱柜老板名字分毫不差的“陈×光”。
前天下午,李先生当着记者的面拨通了该建材商场楼层经理焦女士的电话,焦女士说这件事已汇报给领导,“没有办法。”在李先生的追问下,焦女士让李先生去办公室找一位姓吴的老总。
在记者亮明身份后,这位吴总承认,李先生参加的优惠是商场2008年国庆期间的活动,但商场几天后就把钱返还给了商户,“钱不在我们这里。这个阿特拉斯还欠我们一万多元呢,我们也是受害者。”
律师
商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6000元钱到底该谁赔付?
该建材商场吴姓老总认为,商场承担产品一年的质保和纠纷,“现在都过去4年了,早过了期限。”
河南省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成永律师认为,无论是商场还是商户搞活动,只要有相关材料(比如订单)证明消费事实发生在商场里,商场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对诉讼期限,成永认为,不应该从2008年10月交定金那天算起,“而是从2010年年底6000元无法追回纠纷产生开始算起。从这个时间上讲,并没有超过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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