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合肥市国际花都小区的陈阿姨,碰到了一件让她非常郁闷的事情。2月16日上午,她在给上幼儿园的小外孙女煲汤时,家里正在使用的“万和”牌燃气灶钢化玻璃台面突然爆裂,并发出巨大的声响,这一爆裂声吓坏了正在厨房洗菜的老人。缓过神来的陈阿姨发现,刚刚还在正常使用的燃气灶台面居然已经爆裂成网状,“幸好玻璃没有炸开,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燃气灶台面爆裂后,陈阿姨的家人立即致电“万和”厂家服务热线,详细说明了情况并留下了联系方式。经过沟通,陈阿姨家人表示,玻璃面板的“万和”燃气灶在正常使用时爆裂,肯定有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自己不敢再使用,希望厂家能给予免费更换。
客服人员则表示,因为陈阿姨家的燃气灶已超过1年保修期,不管存不存在质量问题,只要超过保修期,厂家不可能会免费更换。如果确实需要更换台面,肯定是要客户付费,下午就会派师傅上门更换或维修。
但当天下午,陈阿姨在家一直等到晚上,“万和”售后也没人与她或她的家人联系。直到第二天上午,“万和”安徽售后服务人员才致电陈阿姨家人,表示因为没有陈阿姨家所需的灶具台面,等配件到货后再维修。“发生爆裂这样危险的事情,你们难道不来看看是不是质量问题吗?”陈阿姨的家人问。“去看了也没用,现在没有面板换,而且过了保修期都要付钱。”维修人员强调说。
陈阿姨在家一连等了好几天,也没有等来“万和”燃气灶的维修人员,却又等到了“万和”售后电话。客服人员称,因为陈阿姨家没人,所以维修人员没能维修灶具。听到这个消息,陈阿姨很困惑,自己一直在家,维修人员为何说家里没人呢?“就算没有人在家,按照常理,维修人员也应该打电话联系一下啊?”
记者在陈阿姨提供的燃气灶的购机发票、说明书和保修卡上看到,面板爆裂的燃气灶型号为“万和”牌家用燃气灶C3-20Y-L06X,其说明书标明了产品执行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07),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记者随后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阅了这一强制性标准,发现该标准5.2.5(耐热冲击b)条款中明确规定:钢化玻璃耐热冲击应无破裂;标准5.2.6(耐重力冲击a)条款中还规定:灶面钢化玻璃耐重力冲击应无破裂。
此外,记者还查阅了其他与燃烧器具相关并且正在执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其中《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03)规定:燃具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时,不应有不稳定、变形、泄漏或磨损等危及安全的情况发生。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规定:1、燃具和配件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不应对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危害,不应对消费者的财产造成损失,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2、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陈阿姨提供的购机发票显示,台面爆裂的燃气灶购买还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刚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就发生玻璃爆裂,这不是一般的质量问题,而是非常严重、非常危险的质量问题,发生这样的事,厂家都不来看一下,这与‘万和’所宣称的‘声誉管理高于一切’的理念明显违背。”陈阿姨的家人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万和”牌燃气灶具生产厂家广东万和新电器有限公司,还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GB25503-2010)。其中规定:1、燃气具生产者和销售者售出燃气具后,应每2年至少1次对消费者使用该燃气具的情况进行了解。2、燃气具维修者在接到报修后,应按照其承诺的时限内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时间,派人到现场维修。
根据“万和”参与制定的标准,每2年至少1次对消费者使用该燃气具的情况进行了解,但实际情况是,陈阿姨家的燃气灶使用两年多来,始终无人进行过电话或上门了解使用情况。“万和”牌燃气灶台面爆裂后,陈阿姨家人即进行了报修,并留下了手机及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客服人员也承诺当天下午会派人前往维修,但至今仍无人上门查看情况,更没有给予维修。
采访中,记者以用户的身份致电“万和”服务热线,把燃气灶台面爆裂的情况向客服人员详细做了说明,客服人员记录了联系方式后,表示会立即联系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当记者询问像这种情况需不需要个人付费维修时,客服人员当即回答:“当然需要,因为已经过了1年的保修期。”当记者告知客服人员国家标准规定“钢化玻璃耐热冲击无破裂”等条款时,该客服人员显得很不耐烦,并表示:“你不用和我讨论这个,过了保修期就肯定要付费。”随即挂断了电话。
陈阿姨家人表示:“由广东万和新电器有限公司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自己都不能执行,这不是很荒谬的事吗?难道他们自己制定的标准,只是为了让其他厂家来执行吗?报修一个星期后,都没有派人过来查看一下,这是对客户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于一个中国名牌企业来说,这样的服务态度让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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