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大型专业家居卖场开设专卖门店是地板行业中极为普遍的一种营销模式,但随着这两年地板行业市场环境和发展模式的快速变化,这种地板企业以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在专业卖场设店或摊位,而卖场自身以物业管理和商业管理为基本形式的家具零售形态已不能适应全面的市场竞争。
事实上,这种经营模式的根本性缺陷是这种业态缺少资本、土地和营销技术这些根本的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是以租贷、承租并转租的方式从房租或级差房租中赢利,因而不可能也没有动力从地板零售业自身来加以增值;其次,这种业态把商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到制造商或经销商身上,既然不承担风险,也就不会有激励获取流通利润的机制。
甘蔗没有两头甜,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的地板零售业实际上没有具备商业产业的形态,因为它自身不具备生产要素,基本上没有进行独立经营,它是我国在特定的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畸形业态,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必须迅速升级换代,实现现代化转型,正本清源地成长为具有商业形态的产业。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一个时代总是有一个时代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地板建材零售业在经历了前一个历史时期的发展以后,不能再固守现有的业态,必须变革,以迎接新的挑战。
从产业经济的观点看,举例说,现有的中国地板建材零售业进行全面的产业升级的路径之一可能是产品的制造、销售两个产业部门需要逐步地进行剥离和分工,形成独立的商业力量,而地板建材零售业自身在发展中,还可与金融资本、工业资本相结合,逐步形成规模经济,并向跨国经营的方向发展,从而使以地板商业来带动地板制造业,实现市场导向,使中国地板业成长为国际上强大的家居建材行业,或者概括地来说,就是如同“宜家”一样,实现跨国经营的中国品牌。
但是,中国经济的发展特点决定了中国的地板建材零售模式必然采取多元的形式,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必须适应这个急剧变化世界的要求。这就需要地板业的经营者们要有足够的勇气进行改革,而且有足够的智慧找到共同发展的路径,实现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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