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民陈先生在装修新房时遇到一件烦心事:新购的瓷砖存在严重色差,使得家里生活阳台的墙壁成了“大花脸”,向商家索赔却无果。
10月31日,记者从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获悉,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补偿了陈先生300元的损失。
今年9月中旬,陈先生在宜宾城区某瓷砖店看中了一款价格为每块2元的墙面陶瓷砖,购买时商家告知该商品是处理品,可能存在瑕疵,陈先生认为反正是用在生活阳台里,就算有点小瑕疵也无伤大雅,于是便购买了230块该瓷砖。
“咦,这些瓷砖的颜色差怎么这么大?”10月中旬,当瓷砖被工人砌完近一半时,陈先生猛然发现这些瓷砖的色差很大,墙壁变成了“大花 脸”。陈先生当即将余下的200多块瓷砖退还给了瓷砖销售商,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但商家以已告知该瓷砖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了陈先生的索赔要求。陈先生只 好向商家所在辖区的翠屏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投诉。
该所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认为,商家在其购买时只告知该瓷砖可能存在瑕疵,并未清楚告知该瓷砖存在色差,因此陈先生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31日,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该瓷砖销售商补偿了陈先生300元的损失。
正在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