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威·金都雅苑中间最矮的两栋楼为二期,因为外墙全使用涂料,色泽没有旁边一期3栋楼光鲜。
鸿威·金都雅苑入口处的广告被二期业主喷漆。
承诺铺设瓷砖却换成了涂料
3名业主代表告诉记者,鸿威·金都雅苑二期5、6号楼从2011年9月开始销售,2013年6月30日前交楼。2012年9月前买房的业主,均被销售人员告知:二期装修和一期装修完全一致,外墙和公共走廊内墙均铺设瓷砖。
据某业主介绍,当时5号楼的样板房设在7楼,需要乘坐工程电梯上去;6号楼的样板房设在2楼,可直接从一楼大堂上去。当初业主看房时,一楼大堂地面和墙面都已贴好瓷砖;样板房外的公共走廊墙面也全都铺设了瓷砖;由于楼盘外立面还没建好,当时业主还看不到外墙的用料及效果。
2012年10月,有业主介绍朋友去营销中心看房时,发现公共走廊内墙全部是涂料,外墙也均未铺设瓷砖,样板房外公共走廊外墙原来贴好的瓷砖也已被铲掉。某业主代表告诉记者:“我们当初就是冲着装修漂亮才买的。没想到买房后,公共走廊内墙的面砖被涂料取代,涂料很容易弄脏和脱落,也擦不干净,回南天还容易发霉和泛黄,这将严重影响业主公共环境的卫生和美观。”
记者现场观察发现,鸿威·金都雅苑一期2、3、4号楼外墙呈灰白色带点棕色,灰色部分为涂料,白色的大部分区域都张贴了墙砖,只有一小部分为涂料。二期5、6号楼从外观看和一期没有太大的差异,但二期除了一楼架空层贴了瓷砖外,2楼以上外墙全是涂料,所以色泽没有那么一期那么光鲜,而公共走廊内墙只贴了地脚线,部分墙面已被弄脏,擦洗不掉。
业主维权3个多月至今未果
2012年10月,由于发现二期楼房基本竣工却未按照当初承诺张贴瓷砖,160多户业主集体要求退房,但被开发商拒绝,业主们由此开始了为期3个多月的维权之路。
某业主代表告诉记者,2012年11月17日,业主们向开发商提交了业主意见书,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贴回瓷砖,但开发商置之不理。2012年12月10日、12月25日和12月29日,业主们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递交了业主意见书,希望政府部门可出面促进问题的解决。
据惠州市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副主任李燕辉介绍,自从接到该楼盘业主报案后,信访办便要求开发商与业主协商解决。经过该信访办多次调解,开发商惠州鸿威房地产由开始的不贴瓷砖和不退房,妥协到在公共走廊贴1.1米高的瓷砖,最终答应贴到和窗户同高(1.35米)的瓷砖。而160多名业主在信访办的调解下,也放弃了外墙瓷砖的铺设,坚持公共走廊外墙须全部张贴瓷砖。经过多次调解,业主最后妥协答应公共走廊墙砖只贴到门框高,约2.35米。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多次协商和调解后,业主和开发商虽然都做出了妥协和退让,但仍未能达成一致。
记者日前通过电话和邮件采访了该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公司对外暂时没有公开和统一的说法,因此不便回复记者。记者从业主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得知,目前开发商不接受业主的退房要求,只答应在公共走廊内墙贴上1.35米高的瓷砖。业主如果有任何异议,可诉诸法律渠道解决。
房管局呼吁勿采取过激行为
业主代表向记者出示了一期和二期的买房合同,记者发现两期合同没有一字之差。合同第16页附件三中的《装置、装修、装饰标准》提及外墙包括涂料及面砖,关于公共走廊、消防电梯和一楼大堂的装修只字未提。合同中的外墙一项,只有“外墙涂料及外墙面砖”的简单说明,这也成为此次纠纷的争议焦点。
经过3个多月的维权仍无果后,160多名业主“怒火难忍”,开始分批聚集在鸿威·金都雅苑营销中心要求集体退房,并发生了一些过激行为。1月12日~13日,部分业主通过喷漆在楼盘入口处的广告牌写上了“奸商偷工减料”、“骗子偷梁换柱”的字样,并在营销中心的玻璃墙和宣传板上写了“无耻奸商”,有的业主还在营销中心内画了乌龟和猪。
1月19日,部分业主代表聚集在营销中心后,将开发商新换的广告牌用喷漆写上了“奸商退房还我血汗钱”和“奸商无良偷工减料”的字样,并举着“开发商挂羊头卖狗肉偷工减料退房”的牌子聚集在营销中心。1月20日,45名业主聚集在营销中心,并往“营销中心”四个大字砸鸡蛋。据某业主代表介绍,从1月23日开始,160多名业主决定开始“轮班”要求开发商集体退房,希望以此让开发商重视业主的诉求,早日在公共走廊贴回瓷砖。
对此,惠州市房管局和小金口信访办均建议市民避免产生偏激行为,做到理智诉求,依法维权,过激行为对于事情的解决没有任何益处。
当记者问及为何不诉诸法律渠道时,2名业主代表无奈地说:“打官司费用太高,而且时间太长。打赢官司需要一年,执行呢?又一年。我们老百姓实在是付不起也耗不起。”
部门建议
建议走司法程序
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经过多次协调,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的分歧仍较大,未能达成一致。由于惠州市房管局和小金口信访办没有执法和裁判权,两部门都建议双方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据惠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件由惠城区政府主办,惠州市规划局和房管局协办。案情并不复杂,属合同纠纷,房管局也多次和涉案双方沟通、协调,双方意见始终不能达成一致。针对业主提到开发商在卖楼时承诺按一期装修,但口头承诺并未写进合同里,难以取证和核查,该负责人建议业主可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李燕辉表示,如果业主一致同意通过走司法途径,信访办将向上级部门为业主申请律师资源,免费为业主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支招
1.涉案开发商是否涉嫌欺诈销售?业主应如何维权?
广东衡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韦世州表示,此案如果业主能举证当时开发商销售房屋时,确实存在故意告知业主外墙和公共走廊内墙均铺设瓷砖的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外墙和公共走廊内墙均为涂料的真实情况,业主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与之签订购房合同,则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了欺诈。
2.一期和二期业主签署的买房合同和交楼标准无一字之差,一期白色外墙部分和公共走廊全部内墙均贴有瓷砖,但二期外墙全部为涂料,公共走廊内墙只贴了地脚线,请问开发商是否涉嫌偷工减料?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环钦认为,开发商是否涉嫌偷工减料,属于质量保障体系的内容之一。如因开发商偷工减料导致质量问题,质量监督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予以处罚。本案中,双方仅在交付标准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双方应就该争议焦点提出有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3.部分业主的过激行为是否违法?
据曾环钦介绍,公民表达诉求的方式有多种。纵观各种法律法规,保持诉求表达行为合法性的前提应具备:不妨碍其他公民或组织的正常工作生活、不造成其他公民的人身伤害、不违反公序良俗、不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等。
4.针对涉案业主的维权有何建议?
曾环钦表示,业主维权的渠道不局限于诉讼。就本案而言,业主可选择与开发商进行协调,也可请求相关的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等部门进行协调;最终,均无法解决,可选择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
韦世州建议,市民在买房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楼盘的基本情况、配套设施等,在签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文,并应将发展商口头承诺的事项写进协议。只有这样,纠纷发生时,业主才能在诉讼中提供有利于己方的证据。如果纠纷不可避免发生了,双方可以通过和平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通过向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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