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型保障房政策要点 合作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合作型保障房限定单套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禁止出租、出售、出借。居民家庭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条款所称房屋建设费用,包括房屋建设安装费、配套建设费、代建费用等。具体金额由区、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合作型保障房政策要点及合作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合作型保障房政策要点

1、居民有长期使用权

合作型保障房项目由政府指定机构持有,并与家庭签订长期使用协议。家庭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居民不能办理产权证,但拥有房屋长期使用权。合作型保障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抵押、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将开展入户检查等日常监督。

2、居民承担物业费、取暖费

合作型保障房家庭应当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负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供暖费等费用。具体内容将在签订的协议中予以约定。

3、回购价格将考虑折旧和物价等因素

合作型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家庭退出或取得其他住房的,房屋由政府依法收回,回收价格根据保障家庭原支付的长期使用费,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合作型保障房签约人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居住合作型保障房;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依法收回,继承人继承房屋回收价款。

4、经适房轮候家庭将先“尝鲜”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合作型保障房分配时,会根据家庭收入有个排序,收入更少的经适房家庭会优先分配。

合作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1、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6、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编辑总结:关于合作型保障房政策要点及合作型保障房申请条件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齐家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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