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你知道房产税已经发生变化了吗?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上海将从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包括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税率暂定为0.6%。
一、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之计税依据
1、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需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二、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之适用税率
1、适用税率暂定为0.6%。
2、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包括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以上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上海统计局每年公布。
三、哪些人可以税收减免
1、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即免税住房面积,包括60㎡)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上海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核定属实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2、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此家庭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首次购买住房,同时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征收房产税。
4、符合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海购买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征收房产税。
5、持有上海居住证已达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上海购买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上海政府决定。
结语:通过上述有关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内容,相信大家以后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注意一下税收的情况,好了,今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谢谢大家的阅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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