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电梯真的有有那么简单?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就可以了?

居家养老是多数老人更愿意选择的生活方式。为了生活便利,很多老人居住在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老旧小区。但这类房子多为6~7层,建造时没装电梯,给老年人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给老楼加装电梯成为各大城市的焦点话题之一。

在上海,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经呼吁了20年,但就是推不动。2011年上海市政府决定把华怡园作为试点,希望探索一套老公房加装电梯的可行性方案,但6年过去了,华怡园作为首个试点,到目前为止只建成了一号楼一部电梯,而其它三栋楼的老人们还在焦急地等待着。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到底难在哪里?就政府层面而言,上海已经解决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减少行政审批的环节。2016年,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审批环节从46个缩减到15个,相关程序减少到由4个部门审批。

二是费用负担和财政补贴。2014年1月7日,上海市财政局对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每台最高不超过24万元。上海市对电梯的补贴目前属于全国最高。

问题出在小区业主的意见难统一上。在华怡园一号楼加装电梯时,“首轮征询”的通过率规定为两个100%,这当然很难做到。后来,上海市将“首轮征询”的通过率改为“小区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加装电梯栋业主90%以上同意即可”“未签订改造协议的业主无激烈反对意见”。然而,有了最后一条,依然意味着只要有一个业主坚决反对,90%业主的愿望就会“泡汤”。

这样的情况不仅是上海,北京也是如此。去年10月,北京在全市开展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中发现,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普遍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对加装电梯的需求非常强烈,而在全市能真正实现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却是凤毛麟角。老楼加装电梯之难,不是没技术,不是缺资金,难在取得业主一致同意。目前往往是要求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才能加装电梯,常常资金凑齐了,可一二层个别用户觉得加装电梯后噪声扰民、占用公共空间,而且自己用不上,不出钱也不同意装,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我觉得,当90%的业主赞成时,就应该维护大家的利益,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反对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当90%的业主同意之后,对于少数不同意的业主,可以不参加资金筹集,将来也不利用电梯,做到“既无责任也不享受权利”,岂不是一个公平的办法?如果确实损害到少数人的利益,当然应该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政府部门协调,最终还可以诉讼解决。

到底需要多少业主的同意才能加装电梯,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法律。根据《物权法》规定精神,物权归个人所有,不允许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条款,从而确保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理解,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加装电梯是否必然影响到所有业主的物权,是否需要100%的同意,需要更明确的法律解释。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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