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体系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都是比较健全的,而且执行也非常到位,在香港离婚也不例外,有一套标准的流程需要严格执行。那么,香港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香港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开始,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以香港为居籍。
2、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之前三年,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以香港为常住在香港。
3、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开始,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和香港有着联系,比如说在香港有稳定的工作。
4、离婚当事人向所属区域家事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
5、离婚当事人用邮寄或者亲自送达的方式把申请书给答辩人,通知他离婚程序已经启动,如果找不到答辩人,可以先送达到他亲友处,或者向法院申请登报寻找。
6、答辩人收到呈请书以后需要填写认收书,跟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比如说要不要答辩,是否同意对方的各项要求等。答辩人要在8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7、离婚当事人要跟法院申请档期时间,聆讯这个离婚案件。
8、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在聆讯日到家事法院辩论。
9、如果离婚的当事人双方没有异议,法院对离婚判暂时准予离婚令,对子女的监护权还有扶助费等做出裁决。如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扶助费等有不同的意见,法院就会另外再排期审理。
10、暂时准予离婚令颁布后,如果没有其它问题,再过6个礼拜,就可以跟法院申请最后的离婚令。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
二、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
1、内地当天结婚马上就可以离婚,香港离婚程序需要结婚1年以后才能提出。
2、内地称离婚当事人另一方为被告,香港叫答辩人。
3、内地判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破裂”,香港是“婚姻破裂至无可挽救”。
4、内地“感情破裂”的标准是分居2年,香港分居1年就可以了。
5、内地离婚是到民政局办理,香港则是去家事法院办理手续。
6、香港法律对离婚女方比较优待,妻子在继承丈夫财产方面,高于其它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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