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常识性错误有哪些 得搞明白的房屋抵押四大误区

关于房产抵押常识性的错误,我想很多人都会“中枪”,主要也是源于对这些知识的不了解,因此小编归纳整理了人们常常会理解错误的房屋抵押四大误区,一起来看看吧。

误区一:房子抵押后就不是自己的了

一定有不少人会认为,房子抵押给银行以后,就不是自己的了。一旦还不上抵押贷款,银行就能把这房子给拍卖了。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当然不对,首先房子抵押给银行以后,借款人仍然拥有房产的使用权。即使借款人在短期内还不上贷款,银行也会先催收,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以后才会将房产进行拍卖,前后历时要1年左右,在房屋被拍卖之前还上钱,基本上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误区二: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屋

房屋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借款人只能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吗?答案是“不对”的。对于借款机构来说,你只要有正当的抵押物品,它就能给你钱。当然使用他人的房产作抵押的时候,需要征得对方本人的同意,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才行。

误区三:只要能上市交易的房子都能办理贷款

在大家的常识里,不能进行买卖的房子肯定是不能办理抵押贷款,那么能正常交易的房子是不是都能办得了贷款呢?答案还是否定的。比如说房龄太老的房子,很多银行都不能办理按揭手续,还比如说商品和办公楼,有些银行一概不收。这主要也是看各大银行风险控制的手段吧。

误区四:房产评估价越高越好

在作房产评估的时候,很多借款申请人都认为,只要将房产评估价格做得越高,能在银行内贷到的款就能越多。其实这样也是不对的,如果房产评估价格明显高于其实际的价值,银行会认为借款申请人是在进行骗贷行为,一般会拒绝为其放贷。

编后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房产抵押常识性错误有哪些,得搞明白的房屋抵押四大误区”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需要了解更多的房屋抵押方面的资讯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的相关介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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