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早期规避合同纠纷

1.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材料合格*”报表。、

2.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3.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4.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聘请装饰监理的想法,如果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5.不要依赖样板间,要以*标准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6.签订合同的当时一定要注明主要负责工程的人员姓名、籍贯,避免后续施工中遇到问题推拖。

7.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掌握主动。

8.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合法性。

9.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如果设计方案不合格,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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