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内行人:没满足这四点,说破天也别签字

文/诸葛找房

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仍在加快,城市中越来越多的老房子面临改造,房屋拆迁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不论你的房子有多新,终有变旧的一天,你不可能永远置身事外做个吃瓜群众,说不定哪一天你的旧房子就会被征收拆迁,而你摇身一变成了拆迁户。而我们都知道拆迁就会有补偿,面对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两种选择,是该要房还是要钱呢?内行人直言,这里面门道很多,不少人选错了只能吃闷亏。

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首先我们要了解“要房”和“要钱”具体是指什么:如果要房,是通过产权比例置换房产,通常有回迁(即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两种;如果要钱,国家会根据相关标准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全面评估,按市场评估价、商品房均价、重置价3种方式补偿现金。因为选择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产生较大差距,导致一些人后悔当初的选择,内行人这样建议:

三种情况下要房子

1.拆迁款明显低于房子的市面价值。在房价上行期,大多会出现这种情况,拆迁款的金额较少,根本追不上房价攀升的速度,如果拿到手的补偿款买不到和拆迁房大小一样的新房,或者与周边的房屋价格差出一大截,这种情况就要选择要房。

2.房价涨幅快。注意考虑当地的房价走势,如果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期间,房子价格涨得快,无疑是直接要房子比要钱来得划算,因为以后还存在较大的升值空间,不论自住还是转售都不会吃亏。

3.新房处于热点城市或特殊地段。李嘉诚常说买房最重要的就是看地段,处在优质地段的房子未来升值更快,如果你的安置房处于热点城市的中心地段,或在都市圈规划内的房子,产业、教育、医疗等资源相对集中,尤其是周边有学校的,或被重点纳入规划推进的,将来对人口有巨大吸附力的,请优先选择房子。

两种情况下要钱

1.房子在收缩型的小城市。收缩型城市如何定义?通常把人口流失作为重要的指标,第一个印入脑海里的大概是东北,这里连续多年人口流失,第三产业占比低,收缩较为严重。如果你的安置房处在这种没有支柱产业、缺乏经济增长动力、人口净流出严重的城市,随着人口不断外流,购房需求减弱,房子的供应迟早超过需求。因此建议选择要钱,拿了拆迁补偿款后把钱投入到大城市置业,远比在小城市买套“空置房”要划得来。

2.家庭负担重,资金有限。如果家庭条件相对拮据,上有老下有小,你的收入水平又很一般,还是选择要钱比较好。虽然房子拿到手后也可以转手卖钱,但安置房的修建过程漫长,且转卖设有三五年的规定年限,算下来前后耽搁七八年乃至十年的情况也是有的,所以考虑到变现难的问题,选择要钱,对家庭财务安排就显得更从容些。

满足4个条件再签字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当我们唯一的住所被拆前,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环节,避免日后诸多利益受损,以下4个条件满足了再签字,缺一不可:

1. 拆迁前必须公示。在拆迁之前,当地都会向拆迁区域发布拆迁公告,阐述拆迁原因、期限及拆迁单位,广为张贴,家家户户都须了解拆迁事项,方便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

2. 空白协议书绝对不签。开发商有时为了快速达成协议,采用口头承诺的方式应付被拆迁者,或者给你一份格式协议,很多地方都是空白,这时候我们要记住,口头上的承诺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合同不能留白,必须填满,防止开发商时候不认账或涂改。

3. 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要注意,具体执行拆迁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资质,否则可能损害我们的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部门才有审批房屋拆迁的资格,乡、村不属于拆迁征收房屋的主体。

4. 拆迁顺序别搞错,拒绝拖欠款项。正常情况下,确定拆迁后,都是先签协议,然后给补偿款,最后才拆迁。有时候开发商为赶工期,会催着拆迁户先搬迁,承诺后续给补偿款,这是违背国家拆迁规定的,一旦遇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房子被拆后补偿款却拿不到,只能吃闷亏。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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