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陶瓷”品牌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针对“佛山陶瓷”区域品牌存在被滥用的趋势。市委市政府去年7月确定“佛山陶瓷”区域品牌创建试点单位,探索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模式。全市迅速成立区域品牌创建试点工作专责小组,组织领导、协调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创建工作,试点单位均制定了以“佛山陶瓷”作为创建目标的区域品牌试点工作方案。

一份名为《“佛山陶瓷”品牌管理办法》的文件显示,该区域品牌不仅成立了由市、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企业等组成的品牌推广委员会,还对使用区域品牌产品的认定、使用、监督、宣传以及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给予明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与以往区域品牌“滥用”不同的是,需使用“佛山陶瓷”区域品牌的企业,要先向品牌管理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待权威检测机构检验该企业产品符合区域品牌标准,并具备产品质量控制、后期服务等能力,并经授权后才能使用该区域品牌或商标。

该区域品牌管理办法,还对品牌的宣传和企业使用行为予以规范。比如区域品牌实行统一策划、宣传,当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投诉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擅自转让集体商标等,区域品牌管理机构将撤销该企业的使用权。

据悉,佛山陶瓷区域品牌工作小组已向40多家佛山陶瓷企业发函,邀请其加入成为“佛山陶瓷”集体商标使用单位成员。目前已有新明珠、新中源和金意陶等20多家陶瓷企业自愿成为成员企业,占收函企业总数近70%。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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