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电时只要花钱购买‘延期保修服务’,家电的保修期就可以延长一定年限。”近年来,一种叫做“延期保修服务”的产品被许多大型家电销售商场售卖。这种被商家称为给家电售后“上保险”的新兴服务,却因一些商家的不规范操作,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延保费”从每年15元到300元不等
日前,笔者走访省会多家大型家电销售商场发现,大到空调、彩电,小到热水壶、电风扇,都有“延期保修服务”。延保费从每年15元到300元不等,其中以100元到200元居多,一些经销商还用赠送“延保”作为促销手段。在建设大街苏宁电器某品牌微波炉销售专区,就有赠送85元“一年延保期”的促销优惠。
“一台洗衣机一年的延保费是140元,平均每天连4毛都不到,但是如果要自费修理的话恐怕就不只是一二百了。”国美电器北国店某品牌洗衣机销售员在推销时宣称,这相当于给购买的家电上了“保险”,在“延保服务”期间家电出现任何情况,都可以享受免费上门服务,如果修理超过3次,会为消费者换一台同款全新产品,相当划算。
“延期保修”是增值服务?
购买了“延期保修服务”,消费者真的可以享受到增值服务吗?日前,沧州市工商局12315接到市民周先生投诉,称其去年春节在该市某电器连锁店购买洗衣机时,同时购买了该商品的“延保服务”。最近,洗衣机出现故障后联系厂家上门维修,由于过了厂家规定的1年保修期,因此维修人员收取了上门费及维修费。过后,周先生想起自己买过“延保服务”,目前还在延保期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厂家不应该收维修费。于是,周先生与厂家联系,要求退还维修费,但却被告知“延保服务”仅为销售商的增值服务,与厂家无任何关系,维修费不能退。当周先生找到商家时,商家却以不是他们维修的不能出这笔费用来搪塞。
周先生的消费经历并不是个案。今年以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已接到多起此类的消费投诉。据了解,家电“延保服务”由销售商而非家电生产厂家负责,一些销售商在消费者购买“延保服务”时,不详细说明这一点,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购买“延保服务”,当需要维修时消费者一般都会选择厂家售后,等维修收费时才知道所谓“延保服务”跟厂家没有关系,很容易造成维修收费纠纷。
业内人士透露,新家电的故障率一般很低,销售商履行“延保服务”的几率较低,相对于“延保费”而言,维修支出微乎其微。因此,这种所谓的“为家电‘上保险’”,其实只是销售商变相赚取利润的一种手段。
“延保服务”要有合同约定
对于这种“延保服务”模式,省会一些消费者表示,现在家电产品质量一般较为稳定,特别是品牌产品售后维修较为完善,没有必要购买“延保服务”。也有消费者表示,花钱买服务可以接受。但笔者采访时发现,选择了这种服务的消费者,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其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同时,绝大多数消费者也没有与家电销售商签订正式的“延保服务”合同,手中只有商家提供的“延保费”发票。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目前家电行业“延保服务”存在合同约定不明、混淆保修方等问题,很有可能造成消费者购买的延保服务得不到“延期”。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一定要与销售商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延保服务”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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