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诸葛找房
物业诞生和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小区业主更好的生活,可如今却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物业的存在反而让自己的生活产生了更多负担,支持取消物业,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只是因为不想交物业费吗?每次写这类题材的文章,不少读者都会产生共鸣:“小编,你是不是监视了我的生活?说得简直与我经历的一模一样啊”,答案很真实!
所谓买卖公平,就是业主花钱买等价的服务,但是当下很多不正规的物业却变成了“强买强卖”的营收模式。太多业主反映自己小区的物业光收钱却不作为,小区的安全、保洁、维修都没有保障,实在太可气。不仅如此,更过分的物业公司还喜欢乱收费,做出什么决定也不会事先公开透明的征求业主的意见,俨然一副社区领导人的派头,完全丢掉了原本该有的服务业主姿态。因此,业主们花了冤枉钱有负面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实行明码标价,对服务的内容、标准、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在公共显著位置区域进行公示。而业主作为消费者,也拥有选择权和知情权。比如,对每一笔物业收费和商业活动享有知情权,同时也有权对不满意的物业公司提出解聘,选择更好的公司来为自己服务。另外,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时候,业主有权拒缴或缴纳部分物业费。
首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不能作为物业费交付起始时间,如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拒交这段时间的费用。其次,物业公司不与小区业主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者无法出示合法的审批文件原件。再有,物业公司服务太差,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录音、录像、拍照等资料,若举证成立可视情况减免物业费。另外,业主发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合同以外服务并收费,或收费标准超出物价部门审核公示标准,可以拒交多余部分。最后,半年以上的空置房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
此外,按照物业新规的要求,业主每年有“5笔钱”可到物业领取,错过可能就被人私吞了!其一是通信管理及广告位的收入,要知道这笔钱每年都可以达到六位数之多,占用的也是电梯间和小区公告栏的公共区域,理应有业主的份。其二是小区摊位费的收入,有些小区可高达几十万收入,同样使用公共资源进行出租营收,因此应该与业主平摊。其三是小区停车位的收入,理由同上。其四是物业管理用房经营性收入,由于物业工作人员只是来小区上班的,借用了小区的办公区域,因此应该缴纳使用租金。
其五是小区的收入利息,小区收入一般都会存入物业的两个账户,占经营性收入70%的是物业管理专项资金账户,而占经营性总收入30%的是公共收益专户,主要用于小区维修和维护。一些小区物业账户上每年好几百万,利息一年也有十几万,而这些利息,都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不过,这些费用还是要以合同为依据,雇佣双方协商决定用处。比如可以用于补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也可作为物业费的补贴,或者平分给全体业主。
当然,存在即合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物业也是一样,不能一棒子都打死,良心物业也是有的。近日,北京京师园小区的1288名业主,每人都领到了500元的红包。小区负责人表示,小区成立业委会时就通过与物业公司的协商,确立了明确制度。像广告收益分成、小区公共管理这样的事项,业主们会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进行讨论。虽然,物业费从最初的每平方米每月2.4元降到了1.8元,但物业费的缴费率却从原来的70%提高到目前了目前98.15%,停车费的缴费率更是达到100%。这正是由于物业提供了透明公开负责的服务,业主才愿意给予配合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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