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诸葛找房
很多人的一生似乎都在为房子打工,或租或买都是住,唯一的区别就是把钱交给房东还是银行。可但凡能买谁也不愿意租,甚至不少人砸锅卖铁、牺牲生活中的一切享乐可能性去买房,为的是什么呢?大多数无非就是为了结婚、孩子上学、给下一代留下点儿什么等等……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付出了全部却没能得偿所愿的情况也不少,电视上演的调节类节目很多都是因为房产使得亲情破裂。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家不怕,独生子女将来可以顺理成章的继承遗产,可真的是这样吗?别大意!有的时候即便是独生子女也没用!这不?前几日,就有一则有关房产继承的新闻登上了热搜榜,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一位化名为小丽女孩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300万元的房产。可就在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小丽不能够继承全额遗产,因为小丽的奶奶也是第一继承人,而当奶奶百年之后,奶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则会使小丽的大伯姑姑们,也能够转继承小丽父亲的遗产。如此一来,小丽父母的留下的这套房子,就要拆分成很多份了,这让很多网友觉得意料之外,且有失公平。但在实际案例中,小丽家的遭遇也并非是个例。
有一当事人在自己父母家住了十多年,突然有亲戚找上门来借钱,在拒绝之后,便被要求分房产,理由与上述事例异曲同工。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即使是父母生前的房子,如果没过户就继续住也会承担一些后果,这是人情层面的后果。
而从法律层面来说,即使是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完成一系列的检查、缴费,走完正规流程才能真正踏实地入住。因此,既然早晚都要过户,就赶早别赶晚了,以免夜长梦多。
根据法律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仅只有子女,还有父母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所以说,自己百年之后攒下的家业就一定能够归子女继承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疏忽大意这件事也可能会属于别人。
最为保险的做法其实是生前立好遗嘱,在国外甚至有很多大学生都有早早立遗嘱的意识,因为我们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先来。但是在国内,很多人对此比较避讳,觉得人还没死就琢磨这些非常不吉利。不过,诸葛小编认为根本没必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不可否认它确实是安全公平的方式。且在费用方面,立遗嘱也是最省钱的——仅需要交一个登记公证费就可以,而免除了各种税费和手续费。到时候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的一种方式就是“赠与”。很多父母都觉得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儿女是最省钱方便,也是最理想当然的事情,殊不知,这种方式恰恰是最费钱繁琐的做法。按照相关规定,赠与不动产要产生契税、公证费、评估费等等附加费用。这些费用是按房价比例来算,面积稍大或者城市地段好一些的房子,可能都不止几万、十几万,也有可能是几十万。这笔钱与其“白扔”,倒不如用来给房屋精装修或者换辆好车,它不香吗?
如果既不想浪费钱,又不愿意立遗嘱,应该怎么办呢?作为父母,有没有想过把房子卖给儿女呢?在这三种过户的方式里,生前买卖是最受冷落的一种方式,但实则把房子卖给子女比直接赠与更加省钱,这一点交易过二手房的人都应该有体会。假设房子属90平米以下,且“满五唯一”,那么契税只需缴纳1%,营业税和个税都可以免征,相比之下是不是更划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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