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签合同记得避开这些坑

装修合同,我一直说只是一张纸而已,在一定程度上跟结婚证很像。两个人在一起能否幸福的生活并不主要取决于这张纸,还是要看是否找对了人。装修也一样,能不能愉快的装修,能不能最后出理想效果,主要还是看是否找对人。

但,反过来讲,装修合同也很重要,白纸黑字写下来签字敲章,有法律效益。用不到自然是最好的,万一运气不好,维权也有理有据。

1:钱在谁手,谁掌握主动权

签合同前要谈好付款方式和比例,并写入合同,一般可以分成3-4次付款。开工付30%,瓦工验收付30%,木工验收付30%,最后留5-10%可以在竣工后或者入住一段时间后付清。这个比例没有标准,每个公司不同。

最后尾款要不要留着延迟付,这也都是商量着来,遇到好的公司或队伍,留不留尾款有问题肯定会解决的。当然,也会有不付尾款的业主,所以装修公司也都更精明,把费用都摊到前面90%,最后的尾款收不收都无所谓。

无论如何,前期付的款越多越没主动权,万一中间有问题,钱没付相对来说比较好商量整改。也有的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采取先装修后付款的方式。

2:合同太简单有问题,太详细也有问题

合同中涉及到的各种主材和辅材,写得越详细越好,除了品牌之外,要写清楚具体的系列、型号、单价、用量等。

举个例子,乳胶漆品牌多乐士或者立邦,同一个品牌下面分成不同价格的系列几十种,价格相差极大,比如便宜的150元可以买一大桶18升装,差不多8元每升;贵的1000元只能买一小桶5升装,差不多200元每升,同品牌的不同产品,价格相差25倍,如果只写个品牌名称,中间的浮动空间太大。

还有另外一个极端,要详细是吧,有的公司就给你一大叠报价,详细得让你晕头转向不想看,中间可能把大项拆成了多个小项重复计费。

举个例子,一些开关、插座、龙头、花洒等小件安装,本来可能一个师傅一天活就搞定了,报价单里面给你分开,这个十块那个五十,原本可能一两百够了,没留意分开算给多出来五六百。

3:施工期限要有限定

没有完成时限的目标都是没有意义的,装修也是。为什么要设定具体时间呢?那是因为没限制时间的话,很多施工队或者师傅,有可能同时接好几个工地同时开工。今天在你家干一点活,明天去另外一家,你家工地开工一天休息三天,原本一星期干完的活可以拖一个月,这可不是“慢工出细活”。约好工期,并注明延迟罚款金额。

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有些活儿需要慢,比如墙面批腻子刷乳胶漆,最好是一遍干了再上第二遍,避免很多日后的墙面隐患。

4:增项要有限定

啥叫增项?就是后面临时增加的项目。有些装修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为了促成成交,可能故意少算一些项目,让合同看上去总价比较低,施工过程中会跟你说这个没有算,那个要加钱,结果预算越来越高。

上述情况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小公司,为了生存为了接单,只能动用一些非常规的营销手段。

首先,合同中要注明整体总价增项不能超过一个额度,比如5%或10%。其次,前期可以多比较几家装修公司。(当然,不是每家装修公司都会允许让你拿报价)

这就是所谓的闭口合同,合同中模糊的字眼越少越好,可以浮动的位置越少越好,“按实际用量计算”、“非标尺寸除外”等等这种都算是模糊。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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